根據《楚雄州財政局 楚雄州民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通知》(楚財社〔2023〕242號)要求,現下達2024年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776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6626萬元,省級資金1136萬元)。資金管理要求:一、此次下達的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待2024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二、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統籌用于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含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流浪乞討兒童的應急處置、救助幫扶、監護支持、精神關愛等未成年人社會保護支出)、孤兒(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困難家庭中的和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三、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該項直達資金的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四、請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的意見》的要求,完善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確保財政資金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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