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滑坡采石廠因高陡邊坡礦體削坡減載、邊坡治理及生態修復建設需要,需臨時使用林地,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單位:武定縣滑坡采石廠;
二、擬使用林地項目名稱:武定縣滑坡采石廠(退讓區)邊坡治理及礦山生態修復項目;
三、擬使用林地用途:削坡減載設置平臺;
四、項目建設地點:武定縣獅山鎮陳官村委會滑坡采石廠礦區;
五、擬使用林地的范圍及面積:該項目擬使用林地的范圍為:以《武定縣滑坡采石廠(退讓區)邊坡治理及礦山生態修復項目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上小班圖為準,面積為0.5891公頃;
六、擬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地類為喬木林地和其他林地(無立木),主要樹種為旱冬瓜,有活立木蓄積23.3立方米;
七、擬使用林地的權屬:根據申請單位提供的武定縣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7日核發的“武林證字(2016)第2901000691號”林權證,擬臨時使用林地權屬屬武定縣獅山鎮陳官村委會中廠村集體所有;
八、擬使用林地補償情況:本項目的林地林木補償及安置補助費用由使用林地單位武定縣滑坡采石廠與林權權利人簽訂補償協議并進行了補償。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5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行政審批局反映,電話:武定縣行政審批局0878-8711178。
武定縣行政審批局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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