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規范行政決策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廣泛聽取意見,提高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武定縣自然資源局決定對《武定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舉行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對《武定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是否適當,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時間和地點
聽證會擬定于2023年5月中下底在武定縣自然資源局舉行,具體時間及地點將在第2號通告中公布。
三、聽證代表和旁聽人
(一)聽證代表
聽證代表名額為13至17人,其中:
1.本縣年滿18周歲,從事與《武定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有關工作的人員或關注該規劃的公民8至10人。
2.本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業技術人員、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項或者第2項人員不足時,由武定縣自然資源局邀請產生。
(二)聽證旁聽人
聽證旁聽人名額為6人以內,在申請作為聽證代表而未被選取的人員中確定。
四、報名時間、方式和要求
凡在武定縣居住或工作且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的公民,均可申請作為聽證代表,于2023年5月15日前,向武定縣自然資源局提交參加聽證會的書面申請或下載并填寫報名表(見附件),用電子郵件發送至郵箱:gtjbgsh2010@163.com;書面申請可郵寄或送至武定縣自然資源局(武定縣獅山鎮羅婺路4 號)。
報名人應當寫明本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及職務、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和報名參加聽證會的主要理由。
五、聽證會參會通知
聽證會舉行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聽證主持人、聽證人(決策發言人)、聽證監察人、聽證代表等聽證會參會人員名單及旁聽人名單經武定縣自然資源局核實并確定后,于2023年5月15日在武定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通告。
聽證會參會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支持本單位經確定的人員按時參加聽證會。
特此通告。
聯系人:袁光靈
聯系電話:0878-6034924
武定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4月25日
| 上一條:武定縣自然資源局關于舉行《武定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聽證會的通告(第2號) |
| 已是尾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