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行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增加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參與度,提高自然資源管理措施的科學性和民主性,武定縣自然資源局于2024年1月12日15:00分在縣自然資源局五樓會議室舉行了《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聽證會,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聽證會情況報告如下:
一、聽證事由
根據《云南省自然廳轉發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制定有關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資便箋〔2023〕969號)、《云南省園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級工作實施方案》、《云南省園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技術方案》、《云南省林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技術方案》、《云南省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技術方案》相關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制度,綜合分析園地、林地、草地質量,加快建立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報經縣委、縣政府同意,于2023年4月全面啟動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制定工作,經基礎資料收集、外業調查、內業測算、初步成果編制、意見征詢、州級審查、省級審查,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22號)、《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召開此次聽證會。
二、聽證會舉行情況
(一)準備情況
2023年12月1日,按規定在武定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了武定縣自然資源局關于舉行《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聽證會的通告(第1號),公布了聽證事項、聽證代表名額及其產生方式、聽證時間等相關內容。2023年12月29日,發公布了武定縣自然資源局關于舉行《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聽證會的公告(第2號),公布了聽證會時間和地點,聽證主持人、聽證代表、決策發言人、聽證監察人及聽證陳述人員名單等事項。
(二)聽證會召開
2024年1月12日下午3:00分在縣自然資源局五樓會議室舉行《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聽證會,聽證代表47名、聽證決策人1名、聽證監察人2名、聽證記錄員1名、技術單位陳述人1人,應到會共52人。本次聽證會實際到會43人,其中正式代表實到會34人,請假13人,為應到人數2/3以上,符合聽證制度的規定。會議按照下列議程進行:
1.主持人宣讀聽證紀律并告知各位聽證代表的權利義務;
2.決策發言人就本次《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的有關情況進行簡要說明;
3.技術承擔單位代表就本次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的主要內容作介紹和說明;
4.聽證代表對本次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發表意見和提問,并填寫聽證會意見表;
5.技術承擔單位陳述人和決策發言人就聽證代表對本次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提出的意見和問題進行回答、說明;
6.聽證監察人對本次《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聽證會召開的相關程序合法性、規范性做重要講話;
7.聽證會主持人就本次《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聽證會進行會議總結;
三、聽證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見和建議
此次聽證會上,到會的聽證代表踴躍發言,對《武定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成果(草案)》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和建議,經過梳理和匯總,歸納總結如下:
1.建議核實文本中人口數據,對文本認真校核。
2.注意劃分時是否涉及水源地保護區,若涉及請與主管部門對接做好下一步工作。
3.對園地、林地、草地區域劃分認真復核,是否把農村公路劃分到區域內。
四、聽證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處理情況
上述意見和建議,經聽證決策人合議后,就聽證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答復如下:
1.關于聽證代表“建議核實文本中人口數據,對文本認真校核”。
已經重新核實基礎數據,并對文本進行詳細校正。
2. 關于聽證代表提出“注意劃分時是否涉及水源地保護區,若涉及請與主管部門對接做好下一步工作”。
本項目主要適用的情形為土地的流轉,不涉及改變土地的性質和利用狀況,因此未考慮水源地保護區因素。
3.關于聽證代表提出的“對園地、林地、草地區域劃分認真復核,是否把農村公路劃分到區域內。”
根據《全國園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級和基準地價制定技術問答》、《云南省草地定級和基準地價制定技術方案》等的要求,本次園地、林地、草地定級與基準地價測算是以武定縣2022年國土變更調查數據庫中的園地、林地、草地現狀圖斑為工作對象,故不涉及農村公路。
下一步將督促技術承擔單位根據此次聽證會議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嚴格按照技術規程修改完善后上報州級、省級審查驗收后公布實施并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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