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
報來《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關于審批武定彝族酒歌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及有關材料收悉。武定縣彝族酒歌是楚雄民族歌謠中最豐富的一種,作為武定彝族文化的象征,具有武定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在武定縣境內得到一定的發展和推廣,但是缺乏集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培訓等為一體的非物質文化傳承展示中心,對其保護、傳承、發展產生極大影響。為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遺保護工作方針,強化非遺保護措施,完善非遺傳承機制,建立非遺名錄體系,推動文旅融合發展,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形成“品牌項目引領、重點項目扶持、瀕危項目搶救”的非遺保護格局。經研究,同意建設武定彝族酒歌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建設項目,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武定彝族酒歌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館建設項目(項目代碼:2207-532329-04-01-165896)。
二、項目建設地點:武定縣獅山鎮文化路(老文化館原址)。
三、項目業主: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
四、項目建設規模和內容:項目規劃用地面積3264.0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1552.71平方米,地上五層,建筑面積6112.29.68平方米,地下三層建筑面積4475.64平方米。
五、項目估算總投資及資金籌措方案:項目估算總投資2745.18萬元,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補助2465.18萬元,地方政府配套資金280萬元。
六、項目建設期限: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接文后,請嚴格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基本建設程序和項目建設“四制”要求抓緊落實建設條件,依法組織招投標和施工建設,按質量和時限要求早日開工建設、竣工并投入使用,發揮應有的投資效益,工程竣工后及時組織竣工資料、審計結算、項目驗收等后續工作。
武定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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