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武定縣審計局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對武定縣山區五小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局組織實施的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第六批武定重點縣2014年建設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計。
一、基本情況
2014年11月26日,楚雄州水務局、楚雄州財政局下達《關于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第六批重點縣武定縣2014~2016年建設方案及2014年實施方案的批復》(楚水農水〔2014〕69號文件),同意組織工程建設。主要建設內容:(1)插甸項目區:共建設渠道16條長4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93件,清淤、加固小壩塘4件。(2)發窩項目區新建管道31.661km,新建管道取水壩1座,新建500m水池3個,200m3水池5個,閘門井6個,小閘閥井10個,沿線設置鎮墩150個,支墩670個。工程概算總投資2695.59萬元。該工程分為十二個合同段(含管材及配件采購)組織實施,合同總價為18192830.87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結算建安工程價款401043.31元。
因工程量多計、錯計、重計,定額錯套、高套等原因,造成多結算工程價款401043.31元。中央財政小型農田水利第六批武定重點縣2014年建設項目送審結算價款為23175584.41元,經過審計確定工程造價為22774541.10元,審計核減工程造價401043.31元。
(二)違規發放住勤費補助540元。
武定縣山區五小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局在2016年9月,以造花名冊的形式發放武定縣山區五小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人員住勤費補助540元(標準:45元/人.天)。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武定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
對多結算建安工程價款401043.31元的問題,責成武定縣山區五小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局對多計的工程價款調減工程投資401043.31元,并嚴格按照審定的工程價款支付施工單位;對違規發放住勤費補助540元的問題,責成武定縣山區五小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局收回違規發放工地出勤補助540元上繳省級財政。
四、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武定縣山區五小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局高度重視,認真部署落實整改措施。對多計工程價款的問題,已按審計審定的金額支付施工單位并調減工程投資。對違規發放住勤費補助540元的問題,已收回違規發放工地出勤補助540元上繳省級財政。
對于審計提出的建議,武定縣山區五小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局采取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加強管理等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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