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武定縣審計局于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5月6日,對武定縣自然資源局組織實施的武定縣高橋等2個鎮花橋等(2)個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武定縣高橋等2個鎮花橋等(2)個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地處武定縣高橋鎮花橋村委會和獅山鎮吆鷹村委會交界處,位于花橋村委會大村和新村東側東南側,吆鷹村委會西南側。批復建設規模211.67公頃,新增耕地108.74公頃,實際建設規模211.6674公頃(耕地160.317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5.984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4185公頃,其他土地34.9471公頃),土地平整95.0564公頃,新增耕地4.3409公頃,新增耕地率2.05%。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和田間道路工程。
項目劃分為2個施工標段實施。第一標段于2017年11月開工,2018年5月完工,合同工期9個月,實際工期7個月。第二標段于2017年11月開工,2018年7月完工,2020年9月16日通過州級竣工驗收。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計工程價款137774.52元。
因多計工程量問題,造成多計工程價款137774.52元。
(二)項目資金結余1513109.80元未清理處置。
武定縣高橋等2個鎮花橋等(2)個村土地整治(補充耕地)項目到位資金7648100元,審定完成投資6134990.20元(工程施工費5281673.20元、事業支出853317元),項目資金結余1513109.80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武定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
對多計工程價款137774.52元的問題,責成武定縣自然資源局依法依規予以糾正,嚴格按照審定的工程價款編制調整財務決算。
對結余資金1513109.80元的問題,要求武定縣自然資源局上繳縣財政。
四、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武定縣自然資源局高度重視,認真部署落實整改措施。對多計工程價款的問題,已按審計審定的金額調整財務決算,對余資金1513109.80元已上繳了縣財政。
對于審計提出的建議,武定縣自然資源局采取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加強管理等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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