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武定縣審計局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對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組織實施的武定縣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及附屬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武定縣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獅山鎮中馬社區白凹,規劃用地面積61.581畝,計劃新建2幢10層80套剪力墻結構住房和商業配套設施,建筑面積5188.05m2,其中:廉租住房建筑面積4648.8m2、商鋪建筑面積539.28m2;新建小區道路長132m、寬6m;新建漿砌擋土墻2752.7m3;新建項目區綠化、給排水、供配電、環衛設施、消防等配套工程。項目于2015年1月25日開工,2015年9月30日竣工,建筑面積5193.64m2,建筑占地483.54m2。工程由云南雙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云南科升建設監理有限公司進行工程監理,2020年8月11日竣工驗收工程評定等級為合格。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多計工程價款1187302.06元。
因多計工程量、定額套用不合理、未嚴格按照計價規范計算綜合單價等問題,造成多計工程價款1187302.06元。
(二)未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法定時限內簽訂書面合同。
通過公開招標,2015年3月13日,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向曼斯頓電梯(浙江)有限公司發出武定縣2014年保障性住房項目電梯采購及安裝工程中標通知書。2015年4月24日,雙方簽訂電梯設備買賣合同及電(扶)梯安裝運輸合同,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時限簽訂施工合同。
(三)簽訂施工合同金額與中標金額不一致。
2015年3月13日,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向曼斯頓電梯(浙江)有限公司發出武定縣2014年保障性住房項目電梯采購及安裝工程中標通知書,中標價476000元。2015年4月24日,雙方簽訂電梯設備買賣合同1份,合同金額332000元;電(扶)梯安裝運輸合同1份,合同金額142000元;合同總金額474000元,合同總金額小于中標金額2000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武定縣審計局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
對多計工程價款1187302.06元的問題,責成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依法依規予以糾正,嚴格按照審定的工程價款編制調整財務決算。
對未在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法定時限內簽訂書面合同、簽訂施工合同金額與中標金額不一致的問題,要求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要求,依法依規簽訂書面合同。
四、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高度重視,認真部署落實整改措施。對多計工程價款的問題,已按審計審定的金額調整財務決算。
對于審計提出的建議,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采取了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加強管理等具體措施。
| 上一條:武定縣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前期工程(場地平整工程、擋土墻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
| 下一條:武定縣貓街鎮秧草地等3個村土地整治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