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和《云南省審計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全省促進優化營商環境專項審計調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武定縣審計局于2021年9月至10月,對武定縣相關單位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深化“放管服”改革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審計重點圍繞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健全完善新型監管機制、進一步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擴大高質量公共服務供給等方面政策落實情況,調查了發展和改革局、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17個縣級單位,抽查了5個企業,抽審了42項行政權力事項和177件辦理事項。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發現的問題:
一是市場監督管理局1個單位未及時調整公布行政權力事項1項。二是發展和改革局、政務服務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未在本單位權責清單中調整合并實施行政權力事項17項。
二、審計建議
(一)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明確權責歸屬。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明確權責,部門間做好協調配合,做到信息資源共享、審批與監管有效果結合。
(二)業務人員加強對相關政策的學習,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動“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實見效。
(三)持續完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做到政務服務事項清單與云南政務服務平臺完全一致,提升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平臺匹配。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審計結果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出具了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意見函。對審計發現問題限期進行了整改,并針對發現問題提出了審計建議。
四、發現問題整改及建議采納情況
對存在問題,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局、政務服務管理局高度重視在接到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意見函后,積極落實整改,調整公布單位權責清單,采納了審計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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