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省州駐武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綠色能源牌”工作部署,統籌推進我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等各項工作,根據《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楚雄州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辦通〔2018〕61號)和《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成立楚雄州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楚府明電〔2018〕83號)精神,決定成立武定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組 長:李 堅 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組長:周廷質 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楊漢霄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文金華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錢國臣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周 波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春林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龔世雄 縣發改局局長
賀明華 縣經信局局長
徐繼浙 縣財政局局長
聞永光 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李星詳 縣環保局局長
鄭 鈞 縣住建局局長
饒正琨 縣交運局局長
章艷波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局長
李 輝 縣安監局局長
方曉華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楊漢云 縣接待處主任
楊慶亮 縣招商局局長
鄔力華 縣稅務局局長
鄭 洪 楚雄武定供電局局長
陳正恒 縣公安局副局長
鄭有文 縣運政管理所所長
劉彬杉 獅山鎮人民政府鎮長
周清祥 高橋鎮人民政府鎮長
許建波 貓街鎮人民政府鎮長
張建云 插甸鎮人民政府鎮長
劉愛玲 白路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智成 環州鄉人民政府鄉長
胡榮貴 東坡鄉人民政府鄉長
曹 吉 田心鄉人民政府鄉長
祖正文 發窩鄉人民政府鄉長
劉再興 萬德鎮人民政府鎮長
李長清 己衣鎮人民政府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經信局,辦公室主任由賀明華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縣發改局副局長施龍成、縣經信局副局長楊建華、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長周文涌兼任,成員從縣發改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縣交運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楚雄武定供電局等部門抽調。
二、主要職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全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具體部署,組織制定發展戰略、政策措施、目標考評工作機制;定期不定期組織召開全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會議,及時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貫徹領導小組決策部署;抓好工作方案落實,督促、檢查、反饋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推進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統籌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有關政策措施研究制定、重點任務實施等工作;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發改局: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新能源汽車配套充電設施審批工作,負責制定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規劃和建設運營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推進城區、居民小區、高速公路、景區等服務區域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開展車樁一體化平臺建設,推動全縣公共充電設施建設標準化和服務智能化;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為有關企業提供技術指導和政策咨詢服務,加快推動全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
縣經信局:統籌做好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日常綜合協調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領導小組各項決策和部署,督促、檢查、反饋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推進情況,提出工作建議;負責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重點任務分解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有關政策措施,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的資金保障工作,爭取國家和省州對我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項目資金扶持。
縣公安局:負責全縣汽車、新能源汽車統計工作及新能源汽車注冊登記管理工作;引導老舊淘汰汽車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充電設施項目用地手續審批工作;研究國家和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項目建設用地相關政策,引導企業按照政策要求合法合規用地。
縣環保局: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廢舊電池等回收處置的環境監管以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空氣質量評價等方面工作,做好政策宣傳,推進老舊車輛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縣住建局:負責將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納入各地城鄉建設規劃,負責并協調新建充電設施選址審批工作。
縣交運局、縣運政管理所:負責并協調郵政、市政、公共出行及城市物流等重點行業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推進城市公交車、旅游車、出租車等新增車輛更新為新能源汽車;探索建設智能車聯網和車樁一體化平臺,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充電、停放便利化政策措施,提升交通服務水平。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并協調旅游行業和重點旅游區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配合縣委宣傳部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的宣傳報道工作。
縣接待處:負責并協調黨政機關和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工作。
縣招商局: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項目招商引資工作。
縣安監局: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項目建設的安全運行和監管以及相關手續辦理工作。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產品質量和指導充換電設施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企業注冊及市場監管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并協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新聞宣傳及信息報道工作。
縣稅務局:負責落實新能源汽車購置稅、車船稅優惠政策,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爭取稅收政策支持工作。
楚雄武定供電局:配合做好全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充電設施電網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供電服務,保障電力供應,積極爭取優惠電價降低充電成本,支持全縣充電設施和安全監測管理平臺建設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引導私人購買新能源汽車,做好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協調服務,完成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目標任務。
三、工作機制
(一)建立會議制度。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有關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或審議的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各成員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抓好落實;領導小組副組長定期不定期召開會議,調度分管部門工作。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明確1名領導作為工作負責人、1名業務人員作為聯絡員,并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將工作負責人及聯絡員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報送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經信局,傳真:8711869,郵箱961938976@qq.com)。
(三)建立考核制度。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目標量化考核方案,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將完成情況與年度績效掛鉤。
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有工作變動,由相應崗位接任者自行遞補,不再發文明確。
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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