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甸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為確保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成立武定縣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機構設置
(一)工程建設管理局
局 長:楊國胤 縣云龍水庫水資源管理局副局長
副局長:楊 勇 插甸鎮人民政府副鎮長
黃錦明 縣水務局工程師
主要職責:局長楊國胤為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法人,全面主持工程建設管理局工作;副局長黃錦明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工程項目建設日常工作,技術指導工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副局長楊勇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征地拆遷、維穩等相關協調工作。
(二)工程建設管理局下設科室。
辦公室:主任由張榮春擔任,副主任郭彬彬擔任,成員為程錦。
主要工作職責:開展宣傳、內務管理、材料收集整理、協調等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技術和質量監督管理科:科長由王順平擔任,成員為王建學、魯榮方。
主要工作職責:負責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技術、質量及監理的監督,工程進度計劃、工程量審核和認定等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財務科:科長由張先燕擔任(兼任會計),成員為李海蓮(出納)。
主要工作職責:負責資金申請計劃,按財務制度開展財務管理工作,做好生活及后勤保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安全生產科:科長由郭彬彬擔任,成員為賀俊明。
主要工作職責:負責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征地拆遷維穩科:科長由王建學擔任,組成成員為插甸鎮自然資源所、林業站、水務服務中心、派出所等相關人員和涉及村委會書記(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工程建設的征地拆遷、移民安置、維穩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其他事項
工程建設管理局要結合工程建設實際情況,適時調配人員,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按批準的建設方案完成建設任務。涉及人員如有變動,由接任者自行遞補,不再另行發文明確。
武定縣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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