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讀范圍
以縣委、縣人民政府名義出臺的涉及貫徹中央、省委及州委重要決策部署的文件,應及時通過網站等進行解讀。
二、解讀責任
堅持“誰起草、誰解讀,誰解讀、誰負責”原則,文件起草部門承擔解讀的首要責任,兩個以上部門聯合起草的,由牽頭部門會商有關部門解讀,確保內容準確、口徑一致。
三、解讀程序
需要進行政策解讀的文件,起草或牽頭起草的部門在上報請示文件時,要一并報送解讀方案(一般包括解讀提綱、解讀形式、解讀途徑、解讀時間等)。一般于文件發布后3個工作日內,解讀責任部門應當將解讀材料報經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同意后,提交相關新聞媒體發布。
四、解讀形式
一般通過部門負責同志撰稿解讀。鼓勵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拓展社會公眾喜聞樂見的解讀形式,充分利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等可視化方式進行解讀,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準確客觀的解讀政策、釋疑解惑,回應公眾關切,增進社會共識,擴大社會知曉度,讓群眾“聽得懂、信得過”。
五、解讀機制
建立健全黨委領導、部門負責、媒體參與、各方配合的解讀工作機制,要將解讀工作與相關環節工作同步考慮、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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