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縣級各部門,中央省州駐武單位,云南武定產業園區管委會:
《武定縣支持食用菌產業發展六條措施(試行)》已經十八屆縣人民政府第66次常務會、十五屆縣委第143次常務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為體現政府引導、市場主體、財政資金撬動、聚集規模效應和發揮示范作用,對符合食用菌產業發展方向的大球蓋菇、鹿茸菇、羊肚菌、紅托竹蓀、香菇等種植、加工、銷售支持項目,納入食用菌產業發展項目庫,根據財政年度預算資金安排及上級到位涉農整合資金實際情況,給予發展食用菌產業相關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及種植戶、帶貨直播大學生支持,結合武定縣食用菌產業發展狀況制定該措施。
一、加大政策資金扶持
(一)大力支持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建設,對申請通過的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給予優先實施森林撫育及低效林改造項目支持;同時,每畝給予80元一次性補助,每個基地上限不超過10萬元。
(二)大力支持林下食用菌種植,種植規模在10畝以上的,每畝補助300元,每戶上限不超過10萬元。
(三)大力支持菌子村建設,鼓勵群眾利用閑置庭院和房前屋后種植食用菌,無土栽培1000棒以上的,每棒補助1元;入土栽培的每畝補助2000元,上限不超過5萬元。
(四)大力支持食用菌深加工,對食用菌深加工企業設施設備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以獎代補50萬元,500萬元以上的20萬元,100萬元以上的5萬元。
(五)大力支持食用菌產品研發。食用菌種子端每研發并推廣一個新品種獎勵10萬元,市場端每研發一款新產品并推向市場獎勵2萬元。
(六)帶動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按照發放脫貧勞動力工資的15%予以補助。收購脫貧戶或監測對象自種食用菌產品促進群眾增收的市場主體,按照收購脫貧戶或監測對象自種食用菌產品金額的5%予以補助,補助資金從州級銜接資金支出,上限不超過10萬元。
縣財政每年從到縣的涉農資金中,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產業項目給予支持,用于支持食用菌產業發展、食用菌產業基礎設施建設和設施設備采購,幫助市場主體和種植戶降低種植成本,擴大生產規模。
二、加大技術培訓與指導
(一)組織專業技術團隊,建立食用菌產業聯盟,每年開展食用菌種植、加工技術培訓2次,提高從業者的技能水平。
(二)建立技術咨詢服務平臺,為種植戶和企業提供在線或現場的技術指導。
三、加大市場開拓與營銷支持
(一)用好用活扶貧購、掛包幫扶單位工會關愛職工活動等,提供品類多、質量好、價格實惠的食用菌產品。
(二)爭取到省州高校、國企開展食用菌產品展銷會、推介會等活動,提高產品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
(三)利用大學生節假開展直播帶貨,鼓勵在校大學生為家鄉食用菌產品代言,到就讀地農貿市場、商超等推介食用菌產品,拓寬銷售渠道,對線上年銷售額達到10萬元以上給予一次性物流補貼0.5萬元。
四、加大質量監管與品牌建設
(一)建立嚴格的食用菌質量檢測體系,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二)鼓勵企業和種植戶創建品牌,對獲得知名品牌稱號的給予每個1萬元獎勵。
五、建立保險保障
推出食用菌種植保險,降低種植戶因自然災害、病蟲害等造成的損失。
六、采取稅收優惠
(一)從事種植食用菌的企業,針對食用菌種植項目可享受免征增值稅及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二)從事購銷食用菌的企業可享受蔬菜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三)從事食用菌深加工和以食用菌為主要食材的餐飲業,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按季銷售收入不超過30萬元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截至2027年12月31日,按季收入超過30萬元可享受3%減按1%征收率優惠政策。從事食用菌深加工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食用菌用于深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可享受9%加計1%抵扣進項稅,即可按照10%計算抵扣進項稅。
(四)企業所得稅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業人數小于300人、應納稅所得額小于300萬元、資產總額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的可享受實際稅率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本措施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試行期限一年。申報獎補資金具體所需提供的材料由縣供銷社會同財政、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印發的《武定縣食用菌產業獎補資金申報指南》為準,同類獎補資金成功申報省、州補助的,縣級原則上不再重復獎補;該措施由武定縣食用菌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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