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
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2021年度)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概況。
1.主要職責職能。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能是:承擔全縣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融資、建設管理以及申請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審查、復核、建檔等工作;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的租賃、銷售、回購、儲備工作;負責全縣保障性住房租賃檔案管理及統計工作;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機構情況。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設中心主任1名(八級職員),內設辦公室、規劃建設股、政策與管理股3個股室。2021年機構設置無變動。
3.人員及資產情況。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編制人數8人,年末實有在職人員8人,人員無變動,無離休和退休人員。2021年末單位資產總額81159.45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089.18萬元,固定資產18.26萬元,在建工程534.87萬元,無形資產1.40萬元,保障性住房79515.74萬元。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3673.19萬元。出租保障性住房276779.5平方米,實現資產使用收入430萬元。
4.單位履職總體目標、工作任務。2021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在中央、省、州的關心幫助下,在縣委、縣政府和縣住建局黨組的領導下,在全縣各級各部門的支持配合下,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的發展思路和工作目標,繼續扎實深入推進全縣政府統建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管理、運營等系列工作,加大違規租借保障性住房整治和處罰力度,應保盡保,依法依規公開、公平、公正分配清退的保障性住房,努力解決全縣輪候中的部分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推進保障性住房和消防、水電路、排水排污等維修維護管理工作力度,全力確保保障性住房正常運營運轉,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和提升居住品質,讓廣大住戶充分共享黨和國家關于保障性住房發展的成果。
(二)部門預算管理、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建設情況。
1.部門預算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能夠按照規定程序,實行逐級審批后支付;加強制度適用性的分析和檢查,確保制度與實際情況相符;“三公經費”支出在合理范圍,符合管理制度的規定;嚴格按照預決算信息公開要求,通過武定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及時將部門預算、決算信息予以公布,信息真實、完整。
2.項目組織管理和制度建設情況。針對各項目實際情況,建立項目管理規定和資金管理要求,根據自身職責及項目實際情況,先后制定和下達了單位財務管理、項目建設現場業主代表、保障性住房零星維修維護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等管理制度。
(三)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設立情況。
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局之年。單位縣委、縣政府和縣住建局黨組的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充分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全面履行領導職責,切實加強機關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和全縣政府統建部分住房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不斷提高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質量,為推動全縣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供堅強住房保障。
1.履職盡責,提高行政能力。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旗幟鮮明講政治,持續提升領導能力。
2.狠抓整改,夯實發展基礎。以提升服務水平為主線,以住有所居、安居樂業為根本動力,以充分解決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的居住問題,實現“應保盡保、供需平衡、住有所居”為根本目標,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疫情防控常態化網格化和住房保障民生成果,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黨員“雙報到雙服務雙報告”系列活動和“干在實處,走在前列”大比拼,合力推進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和創建國家衛生縣城、鄉村振興、重點地區綜合治理、移民搬遷等全年各項工作,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和新中國成立72周年。
3.加強規范,提升黨建質量。單位在縣住建局黨組和機關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管、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繼續不斷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行為,單位黨建等系列工作質量不斷提升。
4.轉變作風,增強履職動力。工作作風轉在前,為民服務走在前。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縣黨委“實施意見”要求,持續整治和鞏固“四風”成果,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5.廉潔從政,強化紀律保障。單位推動工作落實和紀律作風轉變,組織領導到位,工作部署到位,職責明確到位,整改落實到位。
6.統籌兼顧,推進中心工作。推進意識形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和脫貧攻堅大會戰。
7.圍繞中心,提升服務質量。圍繞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住房保障工作新特點新規律,抓政策、看趨勢、出主意、當參謀,充分發揮住房保障職能部門作用,全力提升住房保障人居品質,確保疫情防控和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系列工作取得實效,為促進全縣經濟發展穩定復蘇向好提供優質住房服務保障。
(四)部門整體收支預算及執行情況。
1.收入支出預算安排情況。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預算收入734.25萬元,調整預算數639.89萬元,支出1374.14萬元,調整預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差額原因是: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未納入年初預算。2021年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預算收入完成率100%,預算支出完成率187%。
2.收入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預算收入734.25萬元,調整預算數639.89萬元,支出1374.14萬元,調整預算數與年初預算數差額原因是: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未納入年初預算,使用上年結轉資金和追加償還保障性住房貸款資金。
3.收入支出與預算對比分析。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預算收入734.25萬元,支出決算數1374.14萬元。差異情況說明:公益性崗位人員工資未納入年初預算,使用上年結轉資金和追加償還保障性住房貸款資金。
4.收入支出結構分析。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收入1374.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83.3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08%。主要用于發展與改革支出81.09萬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0.3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衛生健康(類)支出8.1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59%。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醫療5.7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2.41萬元;住房保障(類)支出1268.12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92.57%。主要用于公共租賃住房626.93萬元,廉租住房633.43萬元;住房公積金7.76萬元。
(五)嚴控“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1.支出情況。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3.50萬元,支出決算為0.75萬元,完成預算的21.4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75萬元,完成預算的21.43%。
2.與本年預算、上年決算對比分析。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減少公務接待費批次及人次,嚴控“三公經費”支出。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20年減少2.30萬元,下降74.67%。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2.30萬元,下降74.67%。
3.差異分析。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減少公務接待費批次及人次,嚴控“三公經費”支出。
二、績效評價工作情況
(一)績效評價的目的。
通過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管理情況、項目績效表現情況自我評價,了解資金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資金管理是否規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問題及原因,改進管理措施,不斷增強和落實績效管理責任,有效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評組織過程。
1.前期準備。
(1)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為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強化支出責任、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本部門實際,針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監控、績效評價及結果應用等全過程管理,完善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制定2021年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好各項具體措施。
(2)預算績效目標的申報與批復。2021年初,我單位編制了預算項目績效目標及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報縣財政局審核批復后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要求各股室強化資金意識,將資金落到實處,以績效目標為導向,以績效評價為抓手,以改進預算管理為目的,在控制節約成本的同時,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3)加強績效管理業務培訓。大力宣傳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重要性。2021年開展了1次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業務培訓。在培訓會上強調了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對預算績效目標編制工作進行了講解,讓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更為深入人心,并要求各股室按照年初預算對本股室績效工作進行自查自評。
(4)全面開展預算績效目標中期監控工作。我單位根據縣財政局的要求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運行監控。年中,各股室報上半年工作情況總結,10月份由辦公室對各股室工作情況進行跟蹤檢查,上報了相關材料,全力確保財政支出按照已批復的績效目標執行,認真對照項目運行的績效目標,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不斷提高財政資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2.組織實施。按照各級文件要求,為確保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有序開展,按規定全面、客觀、如實地反映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成立由單位主要領導任組長、財務人員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方案。本著嚴謹務實的態度,高度重視,統籌安排,組織開展了2021年度本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評工作。
三、評價情況分析及綜合評價結論
根據考核評分細則,中心2021年整體支出嚴格按照國家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財務制度健全、會計核算規范,依照計劃管理使用。按照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對照打分得出結果為93分,等級為優。
(一)投入管理情況: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支出1374.1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113.78萬元和項目支出1260.3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全額用于人員經費支出和日常公用經費支出;項目支出全額用于支付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尾款、償還融資本息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款、維修維護等支出。
(二)履職完成情況:積極推進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項目審計工作和工程尾款撥付力度,多方籌集資金償還保障性住房融資本息,完善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大維修維護工作力度,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人居品質和服務質量逐年得到提升。2021年初預算完成全年支出734.25萬元,實際完成全年支出1374.14萬元,超額完成年初設定目標任務。
(三)履職效果情況:2021年,單位積極按照武定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工作安排,講政治、顧大局,認真履行全縣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管理和運營等部門的重要工作職能職責,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和從嚴治黨,歷任單位領導干部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州縣黨委政府各級各項紀律規定,廉潔從政,服務于民,嚴于律己,始終堅持把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這項惠民工程、民心工程放在心上、捧在手上、落在實處,讓全縣廣大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真正實現“住有所居、居有所樂”的目標。目前,全縣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機制不斷健全,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入住對象的滿意度逐年提高,保障性住房信息資源共享工作格局逐步形成,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需求基本解決,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矛盾糾紛和歷史遺留問題逐年化解,違規轉租轉借保障房行為不斷得到遏制,保障性住房人居環境不斷改善,居住品質逐年提升,全縣廣大保障性住房住戶充分共享保障性住房成果。
(四)社會滿意度及可持續性影響:住房問題是重要的民生問題,為解決高房價背景下城鎮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我縣在2008年至2015年期間,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但建設規模的擴大并不意味著保障性住房政策功能的實現。在完善資金配套辦法、分配管理機制的同時,保證保障性住房切實滿足城鎮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提高住戶居住滿意度,是提高政府財政投入績效、促進社會包容與社會和諧的重要內容。結合對自評報告中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情況分析,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滿意度為96%。
四、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
(一)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目前,我縣所轄各公共租賃住房小區人居環境和居住品質逐年得以改善和提升,全縣廣大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自入住以來,住得滿意、住得舒心。但也還存在以下方面的困難和問題:
1.工作協調推進難度較大。目前,全縣保障性住房除祿金工業園區2014年240套公共租賃住房上報調整為棚戶區改造安置用房進行盤活處置外,其余已圓滿完成建設及分配入住任務。但原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因征地、拆遷產生的矛盾糾紛、歷史遺留問題和建成后保障性住房動態管理運營、貸款本息償還、債務風險防范、先租后售及商業配套設施處置、小區維護和管理、審計整改等工作,涉及面廣,工作協調推進難度依然較大。
2.房屋租賃供求矛盾突出。我縣“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間建設的公共租賃住房任務重、投資多,體量大,早已供過于求,但現今受大量農村居民進城務工、就醫、就學和縣城連片棚戶區改造停滯等影響,全縣公共租賃住房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在今后一段時期將處于或長期面臨“一房難求”的窘境,嚴重阻礙了我縣公共租賃住房的良性循環和有序協調發展。
(二)整改情況
1.統籌協調,積極助推工作難點。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和商業配套設施處置遺留后續工作;努力向上爭取政策支持,及時化解保障性住房政府債務和防范債務風險;積極推進項目審計、審計整改;不斷化解保障性住房征地、拆遷等產生的矛盾糾紛和歷史遺留問題;持續做好轉租轉借保障房線索排查和對審計整改清退保障性住房集中申報、審核、分配、組織入住等工作,暢通舉報渠道,堅決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轉租轉借保障房行為,及時清退和重新組織申報分配不符合租住的保障性住房,確保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
2.細化措施,不斷加強后續監管。及時足額收繳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并確保非稅收入全額入庫;及時做好小區維護管理工作;加強物業監管,積極探索和建立保障性住房社會化物業管理機制,提高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入住對象的滿意度;繼續完善住房保障對象檔案資料,繼續推進武定縣公租房信息系統貫標工作,實現部門間的信息資源共享,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約、信息共享、全面公開的工作格局;加大各級保障性住房法規政策宣傳公開力度;強化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信息動態審核,密切關注孤寡、低保、特困、烈士、殘疾等特殊家庭和人員的住房需求,每年不定期對保障對象信息進行動態審核,嚴審低收入保障對象信息;充分發揮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管職能,堅持部門聯動監督,強化對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后續管理的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
五、績效自評結果應用和公開情況
本次績效自評結果將為下年度預算配置、預算執行和預算管理提供參照和依據,不斷細化績效評價指標,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績效評價報告及相關表格將按規定在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下步,單位將從以下幾方面加以改進及落實:
(一)加大結轉結余資金管控力度。加快推進項目投資決算審計協調對接工作力度,及時撥付跨年度結轉結余項目專項資金工程尾款至項目施工單位。
(二)加快年度預算資金執行進度。嚴格按照預算支出時間節點,加快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進度,及時支出人員經費和撥付維修維護管理等預算資金。
(三)細化年度預算資金編制工作。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按照預算編制要求,結合年度重點工作和項目規劃,細化預算編制,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嚴謹性和可控性。
六、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和上級有關部門出臺的財經紀律相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差旅費等支出。嚴格報賬程序,嚴把票據審核關。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強化內控建設,防范防控崗位風險,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運轉。
(二)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格按照財政資產管理家具配置標準、新增資產配置流程、處置審批制度等相關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資產采購、報廢、調整等相關管理工作。部門資產錄入固定資產管理系統,建立資產管理卡片,及時更新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做到賬實相符、賬卡相符。
(三)加強政府信息公開。2021年,單位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和縣財政局關于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突出重點,狠抓落實,細化公開內容,拓寬公開渠道,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實效。2021年,單位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條,其中: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政策宣傳、審計整改保障性住房集中申報分配通知公告、預決算信息公開等方面內容。
七、其他需說明的情況
無可能對整體支出績效產生重要影響的情況、往年評價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和其他情況。
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5日
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
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2021年度)
一、基本情況
(一)項目概況。
1.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項目資金到賬后,嚴格按照項目預算批復和財政下達的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做到專款專用、專項核算。充分發揮教育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做好財務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監察、審計、財政以及社會監督。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直接轉賬支付到項目單位或個人,無虛報、冒領、擠占、挪用、變更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等行為。
2.項目支出的主要內容。2021年項目支出累計1260.36萬元,全額用于支付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尾款,償還融資本息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款、維修維護等支出。
(二)項目績效目標。
1.績效總目標∶及時投入有限資金對小區和保障房進行維修維護管理,完善基礎配套設施建設,提升小區人居環境和居住品質。
2.階段性目標∶嚴格落實“四萬三進”和愛衛“七個專項”指示精神,努力建成政府放心、社會滿意、住戶舒心的民心和民生工程。加強監管力度,提升服務水平,努力爭取群眾滿意度達98%以上。
(三)項目組織管理情況。
嚴格執行新修訂《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小區維修工程及零星配套設施建設議事規則》(武住管中心發〔2019〕30號),其主要內容為:
1.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設立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小區維修工程及零星配套設施建設議事主體,議事主體名稱為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主任辦公會議,參會人員原則上由中心主任、中心辦公室主任、規劃建設股長、政策與管理股長和中心工會主席組成,特殊情況根據工作需要通知業務股室相關人員列席會議。
2.小區維修工程及零星配套設施建設,根據上級項目招標競標程序和單位相關議事規則,原則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維修或建設支出,由業務股室向中心主要領導報告同意后執行,不召開中心主任辦公會議。
3.2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維修或建設支出(含10萬元),召開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后,由業務股室負責執行。
4.10萬元以上400萬元(含400萬元)以下維修或建設支出,召開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并報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會議批準后,由中心按邀標程序進行邀標。
5.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維修或建設支出,由中心委托工程監理公司參與小區維修工程或項目建設管理。
6.投資額400萬元(不含400萬元)以上維修或建設支出,召開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并報請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會議批準后,由中心按上級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辦理項目招投標相關手續。
二、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對象和范圍。
1.明確績效管理責任。過績效目標的設置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實施管理情況、項目績效表現情況自我評價,了解資金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資金管理是否規范、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問題及原因,改進管理措施,不斷增強和落實績效管理責任,有效提高資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扎實開展績效自評。中心2021年的財政項目共涉及非稅返還保障性住房工作經費1個資金文件,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和維修維護等支出。在分析相關要求、收集資料基礎上,整體支出評價小組制定出了部門整體支出評價指標體系,結合項目自評、部門整體支出評價情況撰寫了2021年度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報送武定縣財政局。
(二)績效評價原則、依據、評價指標體系(附表說明)、評價方法、評價標準、評價抽樣等。
1.績效自評原則。
(1)相關性原則。本次評價指標需與單位整體支出評價目標有直接的聯系,能夠恰當反映目標的實現程度。
(2)重要性原則。本次評價指標優先使用單位保障性住房領域中較具代表性、較能反映評價要求的核心指標。
(3)經濟性原則。本次評價指標設計應當通俗易懂、簡便易行,數據的獲得應當考慮現實條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則。
(4)系統性原則。本次評價將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相結合,系統反映出2020年單位項目支出所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公眾滿意度等。各項目評價完成后,將各項目投入、過程、產出、效果評價結果分別平均處理后納入部門整體評價指標體系,結合單位整體評價結果,綜合反映單位整體支出與履職情況。
2.績效自評依據。
(1)《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武政發〔2020〕4號);
(2)《武定縣財政局中共武定縣委組織部武定縣審計局關于印發<武定縣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推進方案>的通知》(武財辦〔2020〕15號);
(3)《武定縣財政局關于轉發楚雄州財政局轉發<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武財績〔2020〕3號);
(4)《武定縣財政局關于印發<武定縣預算部門(單位)整體支出績效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財績〔2020〕3號);
(5)《武定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20年度部門整體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武財績〔2021〕4號);
(6)《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預算公開目錄》;
(7)《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19年工作總結及2020年工作計劃》;
(8)《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0年工作總結及2021年工作計劃》;
(9)《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工作總結及2022年工作計劃》;
(10)《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11)其他相關依據文件。
3.績效自評方法。
本次績效自評根據績效評價實施方案,采用了審閱自評和相關資料、現場調研、實地抽樣評價、查問詢證、部門問卷調查等評價方法,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1)審閱資料。根據本單位預算、管理制度、工作總結相關資料等進行審閱。根據,武定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部門整體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對其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開展了績效自評,自評報告中資金口徑依據其決算報表,指標體系結合部門職能履職職責設立,自評報告基本滿足評價的要求。
(2)現場調研。通過向部門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的訪談、調研,進一步確認部門職能職責、履職情況、項目實施及績效目標實現情況,了解和收集被評價對象以及評價指標有關的信息。
(3)實地評審、查問詢證。績效自評工作組根據分工,深入部分項目地點,開展資料收集、查閱工作,并開展座談、詢問、現場走訪等方式,收集自評數據及相關資料,開展分析評價。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前期準備。
(1)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制度;
(2)預算績效目標的申報與批復;
(3)組織績效管理業務培訓;
(4)全面開展預算績效目標中期監控工作。
2.組織實施。
(1)成立單位績效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2)制定了單位績效評價工作實施方案。
(3)認真組織開展單位整體支出績效評價自評工作。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附相關評分表)
(一)績效評價綜合結論。
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綜合得分為93分,等級為“優”。綜合評價結論如下:
1.在過程指標預算執行方面,預算支出管理方面有待提升。
2.在滿意度指標調查反饋方面,存在查找問題不夠深入、問題剖析不夠透徹、趨勢判斷不夠準確、決策和建議聯系實際不夠密切等問題。
(二)績效目標實現情況等。
納入本次績效評價的項目經費年初結轉和結余645.6萬元,本年撥入626.93萬元,本年支出1260.36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2.16萬元,所涉均為縣級資金。
四、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一)項目決策情況分析。
1.2016年起,因國家保障性住房政策調整,我縣已不再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2021年,單位項目支出預算資金重點為支付以前年度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尾款,償還融資本息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款、維修維護等支出。
2.2021年,單位保障性住房和小區維修、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支出,不在項目基本建設程序辦理項目招投標立項范圍,均由單位召開中心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后,由業務股室負責按相關程序組織施工單位實施。
(二)項目過程情況分析。
1.業務管理方面:政策和規劃公開上,政策和規劃公開及時;實施程序執行情況上,進度管理有序,質量監督到位;項目質量可控性上,質量標準明確,控制措施完善。
2.財務管理方面:管理制度上,財務制度健全,財務管理有效;資金使用上,資金使用合規,撥付程序規范。
(三)項目產出情況分析。
1.投資產出情況:全年維修維護保障性住房數量為5065套,投入保障性住房運維經費1260.36萬元,投資完成率201.04%。
2.情況分析:及時投入有限資金對小區和保障房進行維修維護管理,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小區人居環境和居住品質。
(四)項目效益情況分析。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政府放心、社會滿意、住戶舒心的民心工程。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入住保障性住房住戶滿意度達96%。
五、主要經驗及做法
(一)績效管理成效明顯。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結果顯示,我單位績效管理情況較為理想,達到了年初設定的各項績效目標。
(二)績效資金管理安全。所有資金使用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操作規范,會計核算結果真實、準確,各項支出嚴格按照各項制度規定執行。
(三)績效指標預期完成。及時投入有限資金對小區和保障房進行維修維護管理,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小區人居環境和居住品質不斷提升,監管力度不斷加強,服務水平逐年提升,群眾滿意度達96%以上,努力把保障性住房建成政府放心、社會滿意、住戶舒心的民心工程。
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項目資金支付進度滯后。部分已竣工項目,由于施工單位與審計部門的審計結果爭議較大,審計進度緩慢,加之保障性住房及小區維修維護點多面廣,歷史遺留問題較多,部分零星維修維護項目施工推進緩慢,項目工程尾款和資金支付進度遲緩。
(二)內控系列制度需進一步完善。隨著項目資金管理改革的進一步推進,單位內部機構進行了相應的優化,建立健全了財務管理制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費用報銷規程等制度,但仍需進一步強化財務約束監督體制。
七、有關建議
(一)科學合理編制和執行預算。進一步提高項目預算編制到位率,做準做全項目支出預算,加強項目預算支出的審核、跟蹤及預算執行情況分析,提高項目預算編制嚴謹性和可控性。
(二)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嚴格實行項目管理程序化,實現項目申報、實施、撥付、評價全流程監督與控制,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提升項目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部門關于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運營、管理和服務的主要職能職責。
八、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可能對項目支出績效產生重要影響的情況、往年評價發現問題整改情況和其他情況。
武定縣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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