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財政局楚雄州教育體育局關于下達2021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第三批)中央和州級資金的通知》(楚財教〔2021〕137號)精神,為落實2021年省政府惠民實事辦理要求,結合學校學前教育發展基本情況,現下達(武財教〔2021〕135號)你單位2021年支持學前教育發展(第三批)中央和州級資金1.73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68萬元,州級資金0.05萬元,根據《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安排2021年州級財政項目支出預算的通知》(楚政通〔2021﹞11號)精神,州級資金從“教育一學前教育建檔立卡貧困兒童資助州級配套”中下達,專項用于引導和支持學校擴充學前教育資源,提高學前教育辦園質量和水平。此款列2021年,功能分類科目收入列“1100245”預算支出科目、政府預算經濟分類科目和部門預算經濟分類科目詳見附表。此款列2021年相關支出功能分類及經濟分類科目(詳見附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達資金是在楚財教﹝2021﹞45號、楚財教﹝2021﹞78號已下達部分資金的基礎上下達的全年剩余資金,用于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教育資助、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獎補、學前教育發展補助和園長培訓基地補助。請你校務必按此要求落實到位。
(一)做好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我省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標準為300元/生·年,資助范圍包括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請縣教育體育局及插甸小學根據資金額度和補助標準統籌做好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名額和資金分配工作,縣教育體育局及插甸小學在確定資助面時,避免簡單統一比例“一刀切”,要統籌考慮縣域學前兒童的貧困情況,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邊疆地區幼兒園傾斜,優先保障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兒童資助,做好政策過渡。
(二)落實民辦普惠幼兒園的獎補。依據《云南教育現代化2035》《加快推進云南教育現代化實施方案》,從2019年起,省級統籌資金對符合條件且在園幼兒規模超過30人以上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分別按照3000元和1500元的標準予以一次性獎補,獎補經費分2年兌現到位;從2020年起,對于社會力量舉辦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按上年度在園幼兒數每人2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請縣教育體育局和插甸小學嚴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和改進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做好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認定和規范管理工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將普惠民辦幼兒園獎補政策落實到位,確保獎補資金準確、足額兌付到符合獎補條件的幼兒園,保證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持續惠及社會。州級將會不定期采取恰當方式,對各縣市申報的數據真實性、準確性以及政策兌付情況進行抽查,抽查結果列入下一年度的資金獎懲分配因素,對于虛報相關數據等原因造成補助不實的縣市,相應扣減已下達的補助資金。
(三)統籌解決和布局學前教育資源。州級結合全州學前教育發展基本情況,學前建設發展資金采取因素法分配。主要考慮各縣市3-5歲適齡幼兒情況、公辦幼兒園生均校舍缺口、學前三年毛入學率增長情況以及縣市投入努力程度等,對學前教育基礎薄弱的地方給予扶持。縣教育體育局及插甸小學要統籌各項資金來源,加大投入,切實做好學前教育資源建設和質量提升工作。
二、按照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縣級是抓好學前教育的主體,要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結合區域內學前教育資源布局和適齡兒童情況,按照相對集中、規模適度、就近入園的原則,盤活存量資源,科學布局增量資源,重點向人口密集地區但學前教育資源不足的地方傾斜,切實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同時,為貫徹落實2021年政府惠民實事要求,縣教育體育部門、財政部門將加強審核把關力度,堅持全面規劃、合理布局、分期實施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年度具體支持項目,優先支持成熟度高、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確保資金效益及時發揮。
三、縣級財政、教育體育部門將嚴格按照《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73號)要求,切實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及時組織對計劃實施項目的評估驗收,確保資金使用效益。縣教育體育局和及插甸小學要對照區域績效目標(附件3),強化績效監控評價,注重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對于挪用、虛報留領、擠占、套取財政專項資金的行為,將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 上一條:武定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中央直達資金的通知 |
| 下一條:武定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第二批普通高中學生資助補助省級資金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