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楚財農〔2022〕163號)要求,現下達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959.309萬元。資金管理要求:一、請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云南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加強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云財規〔2022〕23號)和各級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管理使用資金。二、嚴格執行《云南省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辦法》(云貧開發〔2015〕2號)、《武定縣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細則》(武政辦發〔2017〕125號),公開扶貧項目和資金有關信息內容,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三、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貫徹執行好資金績效管理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績效目標,對項目資金執行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預算執行結束后,要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認真開展績效自評,并及時向縣財政局和行業主管理部門報告,促進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四、按照年度雨露計劃、扶貧小額信貸貼息實施方案,加快工作推進進度,嚴格按照惠民惠農“一卡通”管理放發的規定兌付補貼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五、規范項目檔案管理,項目實施完成后,要完善資金管理資料,及時進行會計核算,增強資金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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