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根據《楚雄州財政局楚雄州衛生健康委關于下達2023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中央補助資金的通知》(楚財社〔2023〕25號)要求,現下達2023年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中央財政補助資金400萬元。資金管理要求:一、該項轉移支付為直達資金,項目名稱為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項目代碼為10000015Z155080000004,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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