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正向激勵調整資金的通知》(楚財農〔2023〕151號)要求,經縣級研究審定,現下達2023年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正向激勵調整資金822萬元。資金管理要求:一、嚴格按照《云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云財農〔2021〕140號、云南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加強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云財規〔2022〕23號)和各級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管理使用資金。二、嚴格執行《云南省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辦法》(云貧開發〔2015〕2號)、《武定縣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細則》(武政辦發〔2017〕125號),公開扶貧項目和資金有關信息內容,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三、加快項目實施推進,盡快完成項目實施任務,促進脫貧群眾穩定增收,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四、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貫徹執行好資金績效管理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績效目標,對項目資金執行實施全面績效管理,預算執行結束后,要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認真開展績效自評,促進各項任務全面完成。五、規范項目檔案管理,項目實施完成后,要完善資金管理資料,及時進行會計核算,增強資金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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