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財政局關于下達增發國債水利領域項目2023-2024年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楚財農〔2023〕210號)要求,按照年度預算結轉使用安排,現將該項資金11810萬元結轉下達,款列2024年“2130305水利工程建設”功能分類科目,“50302.基礎設施建設”政府經濟科目,“31005.基礎設施建設”部門經濟分類科目。資金管理要求:一、加強直達資金管理。請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增發2023年國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3〕122號)要求,做好增發國債水利項目管理工作。按照項目實施進度及時撥付資金,不得超進度撥付資金,不得挪用于與項目無關的其他支出,不得在年底突擊花錢。要密切跟蹤國債資金使用情況,確保資金全部用于已明確的項目和用途,避免出現擠占挪用或騙取套取國債資金、借各種名義搞樓堂館所建設、變相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情況,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從嚴從重處理。已安排國債資金的項目,不得在2024年度申請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二、抓緊項目實施管理。請縣水務局盡快組織完善項目實施方案和建設審批手續,按程序啟動項目建設,抓緊冬春項目建設施工的有利時節,督促項目實施單位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全力推進項目實施,全面做好質量、進度、安全、投資等管理,確保整個項目在2024年內建成投入使用。三、強化績效管理。要將績效管理工作貫穿于績效目標編制、績效監控、績效評價及結果運用等環節。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圍繞項目績效目標,對項目的組織實施進展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及時發現并糾正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年度預算執行完畢和預算項目實施完成后,應嚴格按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并做好充分準備,迎接省農業農村廳開展部門績效評價和省財政廳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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