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財政局 楚雄州教育體育局關于下達2024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中央直達資金和州級補助資金的通知》(楚財教〔2024〕14號)要求,現下達2024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中央直達資金2369.46萬元。資金管理要求:一、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標準:小學720元/生.年,初中94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寄宿制學校每生每年再增加300元。補助資金由中央、省、州、縣市四級共同承擔,州和縣市分擔比例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楚雄州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楚政辦通〔2021〕36號)執行,各縣市應足額安排落實本級承擔資金,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二、城鄉義務教育資金納入直達資金范圍管理,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州級補助資金參照直達資金管理,標識為“02中央參照直達資金”。各學校要及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確保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對資金直達基層、直接惠民的要求落實到位。三、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財教〔2021〕56號),加強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按規定及時足額將公用經費撥付至各相關義務教育學校。財政、教育體育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加快資金下達進度,嚴禁滯撥緩撥經費,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四、各學校務必按照《云南省州市財政預算執行支出進度考核辦法(修訂版)》(云財預〔2018〕146號)第五條要求,切實加快支出進度。涉及政府采購的,要嚴格按照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 上一條:武定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中央直達資金公開公示情況 |
| 下一條:武定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就業補助資金公開公示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