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執法職責
一、負責對轄區內的互聯網上網營業場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查處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負責對轄區內的娛樂場所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查處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負責對轄區內的營業性演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查處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四、負責對轄區內的旅行社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查處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負責對轄區內的導游人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查處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對轄區內文物及文物市場的日常監督檢查,負責查處文物違法案件;
七、協調、配合公安等部門對倒賣、走私、破壞文物案件進行偵破、調查、處理;
八、負責對轄區內的互聯網文化活動日常監督檢查及查處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對轄區內的網絡游戲運營、網絡游戲研發生產、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查處經營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負責對轄區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保存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與執法業務相關的文化和旅游市場專項整治和聯動執法工作;
十二、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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