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公告有關信息
一、執法主體的名稱(全稱):武定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學技術局
二、負責人:周清祥
三、執法區域:云南省武定縣
四、執法類別:商務執法
五、辦公地址:武定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學技術局
六、監督電話:8711869
七、郵編:651600
八、主要執法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名稱):
行政許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第466號令)第五條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實施辦法》(國防科工委17號令)第三條
行政處罰:1《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一條、二十二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原勞動部令第4號,1996年10月30日起施行)第五十四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二十五條、;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4《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1993年5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四條、第四十條、第五十二條 、5《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條、第十一條;6《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十三條、第五條;7《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殊規定》第十八條;8《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第四十三條
9《美容美發業管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 第 19 號)第十八條;9《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設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令2007年第8號)第七條、第二十一條 ;10《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2006年第17號)第二十一條;11《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2006年第17號)第二十一條;12《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第七條 、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二十四條 、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六條 、 第二十七條 、二十九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八條;13《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2年第7號)第九條 、十四條;14《家庭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十二條、三十五條、十三條、三十六條、十條、三十二條、三十三條、第十一條 、第二十六條 、第三十四條;14《舊電器電子產品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3年第1號)第十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五條、第三十八條;15《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1年第4號)第三十八條。
其他行政權類:1《云南省企業投資建設項目備案辦法》(云政發[2004]224號)第三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簡政放權取消和調整部分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云政發[2013]44號);3《云南省對緬木材、礦產品合作管理暫行辦法》(云政辦發〔2006〕91號)第一條;4《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1999〕外經管發第314號)第五條;4《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管理辦法》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2004年第3號)第四條 5:《商務部關于下放外商投資審批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商資發〔2010〕209號)第三條;6《云南省邊境經濟貿易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政發[1996]121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云南省邊境經濟貿易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政發[1996]121號)第二十七條 ;7《直銷行業服務網點設立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0號)第三條;8《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12年第9號) 第七條;8《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設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令2007年第8號)第七條;9《洗染業管理辦法》(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環保總局令2007年第5號)第五條;10《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稅務總局、工商總局2006 年第 18 號令)第二十條;11《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2011年第4號)第六條;12《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第二條;13《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令第128號)第八條、第十三條14《云南省無線電管理條例》(云南省人大常委會公告2003年第6號)第七條
| 上一條:武定縣統計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
| 下一條:武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