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執法,把本部門行政執法活動納入法治化、科學化、規范化的軌道,特公示以下內容。
一、執法主體的名稱(全稱):武定縣殘疾人聯合會
二、負責人:李銀
三、執法區域:武定縣行政轄區
四、執法類別:行政確認(1.審核辦理《殘疾人證》;2.殘疾人就業審核)。
五、辦公地址:武定縣獅山鎮靜城路
六、監督電話:0878-8836651
七、郵編:651600
八、主要執法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名稱):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八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就業條例》第六條;
(三)《云南省殘疾人就業規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號)第三條;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三、四條;
(五)《云南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條。
(六)《云南省殘疾人聯合會、云南省地方稅務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云財非稅〔2017〕32號)第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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