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云祥、李貴超、李元江代表:
一、武定縣烏東德水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guī)劃和搬遷安置情況
烏東德水電站建設征地涉及我縣東坡鄉(xiāng)、萬德鎮(zhèn)、己衣鎮(zhèn)3個鄉(xiāng)鎮(zhèn)6個行政村28個自然村,征地處理范圍總面積28179.36畝,根據(jù)國家發(fā)改委審定的《移民安置規(guī)劃報告》,武定縣規(guī)劃水平年生產安置人口4571人,搬遷安置人口3771人,全縣共規(guī)劃四個移民安置點,即西和安置點2293人、花果山安置點1124人、白馬口安置點149人、下普利安置點138人;按安置方式劃分,復合安置4355人,逐年補償安置149人,自行安置67人。移民安置補償費用概算投資為16.34億元。實施階段,共搬遷1385戶4618人,其中淹沒影響區(qū)3079人、擴遷區(qū)1539人,搬遷安置人口超規(guī)劃水平年847人,增長幅度為22.4%。全縣共簽訂移民搬遷安置協(xié)議1334戶4434人,完成總人口數(shù)的96%,其中:西和安置點903戶3031人,花果山安置點248戶831人,白馬口安置點175戶553人,自行安置8戶19人。目前,白馬口安置點建房工作還未啟動,194戶615人還未搬遷。
二、烏東德水電站建設征地移民安置逐年補償標準的問題
根據(jù)《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見》(云政發(fā)〔2015〕12號)文件,“逐年補償標準按照工程建設征地范圍內涉及人口人均耕(園)地面積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或省國土資源部門公布的征地統(tǒng)一畝產值計算,工程建設征地處理范圍涉及人口人均耕園地面積不足1畝的,逐年補償標準按照1畝計算”。根據(jù)審定的《移民安置規(guī)劃大綱》和《移民安置規(guī)劃報告》,云南、四川兩省烏東德水電站庫區(qū)耕地基準年產值為2846元/畝。烏東德水電站庫區(qū)建設征地農村移民生產安置方式分為農業(yè)安置、逐年補償安置、復合安置(農業(yè)結合逐年補償安置)、自行安置4種方式。對于實行逐年補償安置的農村移民,2011年實物指標調查時該村民小組人均耕園面大于1畝的,逐年補償資金按烏東德水電站庫區(qū)1.5畝耕地基準年產值標準執(zhí)行,人均耕地面積小于1.0畝的,逐年補償資金按烏東德水電站庫區(qū)1.0畝耕地基準年值標準執(zhí)行。對于實行復合安置的農村移民,2011年實物指標調查時該村民小組人均耕園面大于1畝的,逐年補償資金標準按:“(1.5畝耕地—配置耕地數(shù))×烏東德水電站庫區(qū)1.0畝耕地基準年值標準數(shù)”執(zhí)行;人均耕地面積小于1.0畝的,逐年補償資金標準按:“(1.0畝耕地—配置耕地數(shù))×烏東德水電站省庫區(qū)1.0畝耕地基準年值標準數(shù)”執(zhí)行。
烏東德水電站云南、四川兩省逐年補償標準采用“同庫同價”,耕地基準年產值為2846元/年,根據(jù)《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見》(云政發(fā)〔2015〕12號)文件規(guī)定,“審定的逐年補償標準每年按照一定金額作逐年調整”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2018—2022年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逐年補償增長標準的通知》(云政辦發(fā)〔2019〕47號),明確了“烏東德、白鶴灘等大型水電工程實行逐年補償安置的移民人口,在該水電工程已審定的逐年補償標準基礎上,從落實逐年補償生產安置措施的次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年增加136.8元的標準遞增至2022年,2023年1月1日后的逐年補償標準調整,屆時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綜合考慮有關因素另行確定”。
三、下步處理建議
根據(jù)審定的《移民安置規(guī)劃大綱》、《移民安置規(guī)劃報告》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2018—2022年大中型水電工程移民逐年補償增長標準的通知》,武定縣烏東德水電站實行逐年補償安置和復合安置的農村移民,2020年逐年補償標準按庫區(qū)耕地基準年產值2846元/畝計算,計劃從2020年10月開始享受逐年補償,2021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年增加136.8元的標準遞增至2022年。2023年1月1日后的逐年補償標準,根據(jù)省政府相關政策調整。
衷心感謝你們長期以來對我縣移民搬遷安置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對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工作提出更多的寶貴意見、建議。
武定縣搬遷安置辦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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