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萍等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給予村社區工作人員改善相關待遇的建議”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我縣社區干部生活補貼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七條規定“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經費和來源,居民委員會成員的生活補貼費的范圍、標準和來源,由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規定并撥付”;《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民政廳、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適當提高全省村(社區)干部補貼的通知》(云組通〔2015〕27號),《中共武定縣委關于印發〈2013-2015武定縣基層黨建工作規劃〉》(武字〔2013〕41號)和《中共武定縣委辦公室〈關于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武辦字〔2014〕41號),2018年執行補貼標準為為書記主任一肩挑的工資為2140元/月,書記或主任(單設)2040元/月,副書記、副主任1940元/月,縣財政補助社區“五職”購買保險1800元人/年。縣財政在工作經費方面對社區按每個每年45000元,省州縣安排培訓經費5000元(省州2500元,縣級2500元)預算。雖然標準不高,但近年來得到了逐步提高。
2018年5月,經廣泛調研,縣委、縣人民政府在縣級財政極為困難的情況下,出臺了《中共武定縣委印發〈關于進一步發揮五個方面作用堅決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武委〔2013〕14號),《意見》中明確“進一步改善村組干部待遇,在省州出臺村組干部待遇政策前,從2018年6月起,在脫貧攻堅期內,對全縣村三職(社區五職)干部每月增加報酬400元,村民小組黨支部書記和村民小組長補助每月增至100元,待省州政策出臺后,按省州政策執行。為行政村和村民小組提供基本保障,每年每個行政村基本運轉經費不低于3萬元,每個村民小組不低于1000元,每名黨員教育培訓經費不低于50元?!彪m然離代表提出建議的還有一定差距,但今后將得到逐步解決。
武定縣民政局
2018年10月20日
聯系人及電話:許云壽 0878-871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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