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麗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新建東甸村委會辦公大樓的建議”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由于我縣是山區貧困縣,經濟基礎比較薄弱,我局多年來積極向上爭取,2005-2007年解決了我縣大多數土木結構的村委會辦公用房建設問題,目前我縣除社區外大多數的村委會辦公用房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都沒有達到相關要求。你提出“東甸村委會之前受地質災害選址原因,村委活動場所沒有列入扶貧項目,現村委會駐地己列入地質災害點治理,你村己選好新的場地建設村級活動場所,現缺建蓋資金”也屬實。
我局基層政權方面僅有“農村社區服務站”項目,但補助標準不高,僅有20萬元,且近5年來均未有相關資金下達。根據建設要求,首先要做好選址規劃,建筑面積不得少于400平方米,規劃中要注明總投資額,其中鄉、村投資額度,不足部分需要以鄉人民政府名義報縣民政局,我局將積極主動向省、州爭取補助資金。建議多方面向組織部門爭取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資金。我們相信通過上級相關部門的支持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基層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將得到進一步改善。
武定縣民政局
2019年8月26日
聯系人及電話:許云壽 0878-8715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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