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娟、李茂淑、蘇德艷代表:
感謝你在百忙中關注我縣教育體育系統臨時工工資問題,你們提出的《關于增加學校臨時工工資待遇的建議》,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2015年,縣人民政府核定教育系統使用后勤臨時工500人、保安人員82人,按當時最低工資標準1070元/月核發工資待遇,所需經費2015年部分追加縣財政預算,從2016年起列入縣財政預算。同意為所聘請的后勤臨時工和保安人員購買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所需資金由各學校負責籌措解決。(武定縣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紀要)
武定縣屬于三類地區,隨著最低工資標準的不斷調整,2018年5月1日起,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18〕16號)文件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自2015年以來,教育系統臨時工工資標準一直執行1070元/月。臨時工待遇相對較低問題,造成學校難于招聘到稱心的后勤人員。
教育體育局高度重視后勤臨時工工資問題,每年都把后勤臨時工工資列入向縣人民政府匯報的重要事項,今年也向縣人民政府報送了《按最低工資標準核撥補發臨時工工資的請示》??h人民政府擬同意從2020年9月1日起,臨時工工資由1070元/月調整為1350元/月。臨時工工資增加資金追加2020年財政預算,今后每年按上年全省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適時調整計發,所需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安排解決。
待財政資金核撥之后,縣教育體育局將會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武定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9月26日
| 上一條:武定縣教育體育局對武定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98號建議的答復 |
| 下一條:武定縣教育體育局對武定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00號建議的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