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劍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解決東岳社區保山箐村新農村建設用地遺留問題的建議”,已交我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經我局向武定縣自然資源局了解,保山箐村新農村建設用地性質屬于集體安置建設用地,根據縣城總體市政路網規劃,保山箐村新農村周邊的規劃道路只有環城路一條,安置建設用地內的道路、管網等配套設施基礎設施不屬于規劃市政路網和市政配套管網范圍,因此,保山箐村民小組的村間道路硬化和管網配套問題主要依靠東岳社區及村組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解決。
由于保山箐片區未納入之前實施的縣城棚戶區改造規劃范圍,現在棚戶區改造政策又已經停止,縣住建局目前確實無項目支持和資金來源幫助保山箐村組修建村間道路和配套管網,今后如果有相關政策和資金支持,縣住建局將會結合本部門工作職能積極幫助保山箐村新農村建設用地道路硬化和管網配套問題。
感謝你對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今后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武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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