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梅等12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解決獅山鎮9個村社區被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未落實安置用地遺留問題的建議,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預留安置用地屬我縣征地補償安置管理辦法中的一種補償方式,根據《武定縣征地補償安置辦法(試行)》(武政規〔2018〕1號)文件要求,在我縣城規劃區內,征收集體土地,導致全部或部分失地的村組,根據村組被征收集體土地面積(集體林地、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為用地除外)給予預留安置用地。
根據我縣實際,我縣在征收集體土地過程中,大部分以留地安置方式給予保障,其征收實施主體由鄉鎮人民政府承擔,被征收村組集體土地面積及用地指標需鄉鎮人民政府核實確定后報縣人民政府批準,我局才能根據縣人民政府會議要求逐步落實。
從你們反映的安置用地未落實情況,我局認真調查了解后發現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不符合規劃,占用基本農田(如木果甸村組、二龍山村組、上下永寧村組等);二是選址未確定,范圍未確定(上下舊城一二組);三是安置范圍已確定,但未確定分配方案(小西村、大西村、清真寺、中馬二組、楊柳箐村、白邑村、舊城等);四是安置項目未批準(永吉村組)。
綜上所述,介于安置用地項目涉及村組多、時限長、分布散、情況雜的實際,我局建議由獅山鎮人民政府牽頭,逐一落實地塊位置、范圍及分配方案后,我局將組織相關股室對其65個地塊選址情況進行分析,并針對不同情況提出可行性意見,按“三個一批”逐步落實:一是符合報批條件的,及時納入年度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待方案獲批后積極組織報批落實一批;二是不符報批條件的,積極采取調規和重新選址的方法落實一批;三是符合供應條件的,積極指導各村組加快供應落實一批,全力保障我縣歷史遺留安置項目用地。
感謝你們對我縣自然資源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今后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武定自然資源工作。
武定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8月10日
聯系人及電話:張蕊0878-6034902
| 上一條: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對武定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69號建議的答復 |
| 下一條:武定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對武定縣十八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92號建議的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