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晶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解決白路鎮營盤村委會6個村民小組安裝太陽能路燈的建議,已交我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您提出的建議很好,安裝太陽能路燈能美化亮化村莊方便群眾晚上出行,能提升村莊治安環境減少安全隱患,給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出行帶來極大的便利,是惠民的好事、事實,縣鄉村振興局一直在努力爭取實施。按相關文件要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項目銜接資金主要用于產業發展及產業加工、產地冷藏保鮮等產業配套設施;脫貧人口開展小額信貸貼息、生產經營和勞動技能培訓;重點支持因地制宜補齊農村供水設施短板、穩步提升農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許適當安排資金改善影響群眾基本生活條件的村內道路、橋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等方面,太陽能路燈建設暫時不符合當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資金使用要求,暫時不能安排。白路鎮營盤村委會6個村民小組安裝太陽能路燈安裝項目已經納入《武定縣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方案(2022-2025年)》項目庫,待今后銜接資金放寬投資導向,我局將優先安排資金解決。
感謝您對我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理解,并希望繼續給予關注。
武定縣鄉村振興局
2022年7月1日
(聯系人:周建宇,聯系電話:0878—8711618)
| 上一條:武定縣鄉村振興局對武定縣十八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第134號建議案的答復 |
| 下一條:武定縣鄉村振興局對武定縣十八屆人大第一次會議第129號建議案的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