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輝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落實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建議,已交我們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調查核實情況
我縣于2020年5月20日出臺了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武定縣改革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武政辦發【2020】6號,對全縣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工作進行了規范,明確了保障對象、認定程序、政府補助標準、參保補助兌現以及就業政策等。
《實施辦法》第二章第六條規定:“本辦法所稱被征地農民,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享有農村集體土地承包權,被征用土地由用地方或項目業主單位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已繳納了養老保障專項資金,經報請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被縣人民政府依法統一征收而導致失去大部分土地,每戶人均承包耕地面積低于0.3畝(含)以下的被征地農民,具有本縣戶籍的常住在冊農民......”。
經核查,西和村委會、永寧村委會16個村民小組被征地是事實,但由于沒有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障專項資金,不符合《實施辦法》規定的情形,所以無法納入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范圍。
二、下一步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及建議
嚴格執行《實施辦法》,建議由縣自然資源局將這個問題形成專項材料,向縣委、縣政府及省自然資源廳報告,按照土地征用報批程序報批,并足額繳納養老保障專用資金后,方可按照《實施辦法》解決處理。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28日
聯系人及電話:畢鳳杰 0878-871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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