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正德、楊永富、余加暉、畢洪珍、陳貴忠委員:
您在政協縣九屆二次會議提出的“關于高橋鎮分水嶺村教堂列入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規劃”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易地扶貧搬遷是政府主導,群眾自愿參與,將居住在“一方水土養不活一方人”的六類地區貧困人口搬遷到生存與發展條件相對較好的地方,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實現脫貧致富的一種扶貧方式。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房是保障搬遷群眾基本生活的脫貧房,不是富裕房、小康房。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明確了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住房建設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的控制標準,并嚴格控制戶均建房舉債不超過1萬元的紅線。同時為使搬遷群眾享受更為便捷的公共服務,方便搬遷群眾生活,各地除建設安置房外,在安置區配套建設水電路、垃圾處理等必要基礎設施,同步規劃文化活動室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易地扶貧搬遷資金按照人均5.775萬元建設,其中建房補助2.6萬元/人,公建資金3.175萬元/人。在保障基本安居房建設同時,易地扶貧搬遷僅能配套基本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無多余資金支持教堂項目建設。
根據《宗教事務條例》相關規定,該教堂為依法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國家對依法依規開展的宗教活動予以保護。根據規定,該教堂如需搬遷至安置點新址,一是需拆除原教堂;二是因目前宗教活動場所建設無財政補助資金,如需新建,只能靠信教群眾自籌及合法的社會機構援助。三是新建該教堂需依照村申請、鄉審核、教務組審批、縣民宗局批復的流程方可啟動建設。分水嶺教堂建蓋年限不長,為周邊幾個村組的信教群眾禮拜場所,規模大,教眾多,距離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約1公里左右。教堂搬遷至和順村安置點后將對其他村組信教群眾帶來不便,同時也會增加建檔立卡信教貧困群眾經濟負擔。我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重點關注,積極爭取。
十分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希望今后繼續得到您的更多關注和支持。
武定縣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6日
(聯系人及電話:何昕明 1512588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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