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選麗委員:
您在武定縣第九屆政協第三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取消政務服務管理局周邊停車位收費的提案”已交由我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城區停車位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堅強領導和縣屬各有關單位的共同努力下,縣城建成區面積達4.28平方公里,城鎮化率24.1%,全城車輛保有量達7000多輛,目前縣城規劃停車位1462個,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目前城區規劃的停車泊位實行公司化運作,城區由公司施劃停車泊位,實行停車收費管理規范城區交通秩序,改善縣城交通擁堵現狀。
(一)我局借鑒縣外先進縣(市)停車泊位收費管理經驗基礎上,經調研并制定出《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管理辦法》和《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管理規定》,根據《武定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批復》(武發改收費〔2013〕175號)文件規定,按程序把城區主街道1462個的停車泊位公開招租,由云南泉霖投資有限公司經營,于2013年11月11日正式啟動收費管理。2014年8月份,根據《武定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重新規范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通知》(武發改收費〔2014〕130號)文件要求,武定縣城市街道車輛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又施行即停即收。
(二)加強縣城停車泊位收費管理宣傳教育,明確規定了停車泊位公司收費員八條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的同時,我局監察大隊進一步對公司加強日常工作監管,針對收費員存在的亂收費、不引導、不作為現象加大整治,在日常管理當中督促公司進行員工上崗培訓,目前清退違反規定人員30余名,市場化運作管理緩解交通壓力的同時,為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三)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重點解決停車泊位經營公司重收費輕管理問題,完善機制,有力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規范停車秩序。從嚴管控渣土車入城潑撒污染路面行為,在縣城主城區道路12個入口安裝限高桿,限制大中型車輛限時入城,有效緩解交通擁堵。
(四)加強對停車泊位經營公司監管,一是加強對停車泊位經營公司監管。開展停車收費人員培訓,每個季度組織一次禮儀、交通管理技能培訓。二是多部門聯動。規范縣城車輛秩序,嚴厲打擊亂停亂放行為。根據《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聯合了公安、交警、工商、運政、衛生、食品藥監等相關部門,從2013年至今開展了60余次集中綜合整治,主要整治了城區車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停車等違章行為。三是科學合理實施。在邊學習邊實施、深入調研、多方聽取意見,對城區范圍紅綠燈口、獅山大道東延長線、城區主次干道十字交叉路口取締398個不合理的車輛停放點,有效緩解了交通擁堵的問題及交通安全隱患。
二、城區停車存在的困難
(一)私家小汽車和其他機動車輛迅猛增長始料不及。近年來,由于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城區居住人口日益增多,工作生活節奏加快,市民對舒適、快捷的出行方式有了明顯渴求,機動車輛特別是小汽車和摩托車擁有量大幅增長,對城區現有的道路和停車設施已構成巨大壓力。
(二)城區停車設施嚴重不足已成現實。與城區基礎設施建設相比,停車設施的規劃配建明顯落后。經調查了解,部分停車場的規劃配建不合理,有的辦公場所、學校、醫院、購物、餐飲、娛樂等相對集中的城區,極度稀缺的停車設施又無法滿足需求。整個城區內,現有公用停車泊位和部分居民小區、賓館酒店、醫院及辦公場所配用的停車泊位嚴重不足。使停車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三)規劃執行不力,配建停車場被擅自改變用途。建設中,過度看重短期利益,一些本該作為停車場建設的地塊被用作商住樓盤的開發,開發商為減少投資成本,想方設法回避配建地下或地面停車設施。有的未經規劃許可,擅自改變停車場用途,以致停車設施配建率嚴重不足。
(四)監管體制不順,對現有停車設施缺乏有效管理。停車場(位)的管理涉及規劃、城管、住建、交通、交警、工商、物價等多個部門。一方面,因未建立統一協調聯動的停車管理體系,也未形成統一的停車產業體制、行業規范和技術標準,無法對現有停車場實行有效監管;另一方面又因為部門管理職權界定不清,在管理執行中又形成多頭、交叉、重疊、“真空”等狀況,一些本應進入停車位停放停靠的車輛在非指定的路邊、叉路口隨意亂停亂靠,屢禁不止,而專設的停車場(位)得不到有效利用。
三、下步工作的打算
針對我縣實際,堅持“政府主導、政策引導、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突出重點、市場運作”的方針和“擴大容量、盤活存量,重點整治、疏堵結合”的原則,促進城區交通協調發展。
(一)強化統籌理念。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強化停車場(位)是城市公共產品和基礎設施的理念。對于城區停車設施落后、發展緩慢的問題,要切實引起高度重視,盡快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專業規劃、政策機制、執法監管、建設安排、公共交通專項整治、日常管理等系列問題進行綜合研究,系統謀劃,把當前與長遠、規劃與執行、建設與管理統籌協調,系統推進。
(二)嚴格規劃監管。要建立嚴格的公共停車場建設管理機制,確保規劃的執行落實。對所有規定新建停車場(位)的建設工程實行全程跟蹤管理,嚴格堅持“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運”的原則;對已規劃新建的停車場(位)被挪(占)用的,開展專項整治糾正,限期恢復規劃功能;對公共交通不按規劃線路、時序行使的行為跟蹤監管,嚴肅查處。
(三)堅持疏堵結合。以治理“車輛亂停亂放”為切入點,疏堵結合,從嚴執法,還庫(位)于車,還路于民。抓緊制訂機動車停放管理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明確管理責任、停車收費辦法、違規處罰標準,使停車管理步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四)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經營停車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基礎性作用,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為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提供規劃、建設、經營等方面政策扶持,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停車場建設,不斷增加停車位供給,積極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公共停車場的建設。
(五)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多種形式,開展富有實效的交通文明教育,提高駕駛員及市民的交通法規意識和素養,養成健康、安全的出行和文明、規范的停車行為,營造良好的交通法制環境和社會環境。
(六)三是科學合理規劃實施停車泊位點。邊學習、邊實施、多方聽取意見,對城區部分地段不宜劃定停車泊位的停車點重新規劃,從源頭上根治政務服務中心門口停車收費的問題,讓老百姓到政務大廳辦事營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最后,感謝你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武定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9年6月18日
聯系人及電話:馬志偉 0878-872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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