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蘭珍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武定縣獅子山碑文石刻文化保護的提案,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獅子山石刻群位于正續禪寺古建筑群西面懸崖巨石上及古碑亭內,刻于明-民國時期。碑刻多出自名人墨客、政界要員之手,有行書、楷書、草書等,書法字跡工整,飄逸俊美,遒勁有力,氣勢磅礴。石刻內容豐富,有記事、詠景、人生感悟等等,具有很高的歷史、藝術價值,我局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中,已對石刻數量、內容做了翔實的記錄,并已錄入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單位名錄表。石刻暴露于大自然之下,石質主要為粉砂石、紅砂石,因地處森林茂密的植被環境,濕度比較大,大部分砂石因吸水率較為嚴重,導致了石刻表層風化、加速了石質的腐蝕。在石質文物的保護工作中,我局已于2011年向省文物局爭取資金,按文物修復方案做了周邊環境治理保護,部分石刻做了防病菌處理。由于我縣財力有限,文物保護經費只能向省、州爭取,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加強與省州文物部門的對接溝通,爭取保護資金,進一步加強對石質文物的保護工作。您的建議充分表達了您對家鄉的熱愛,對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視和支持,在此我局對您表示由衷的感謝。
武定縣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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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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