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旭保、晏自春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對全民健身場所進行規范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辦理。首先,衷心感謝你們對全縣體育事業發展工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對你們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視,積極開展前期調研,專門召開局班子會進行分析研究,現就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你們提出的:廣場舞音樂噪音太大,影響附近居民休息問題
根據你們的建議,結合我局體育工作職能,我局已經采取相關措施:1、對健身廣場各廣場舞隊的組織者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并明確告知廣場舞的起止時間和設備音量大小,不得影響周圍居民生活環境,規定廣場舞活動使用的音響器材音量不得超過60分貝,結束后要維護好周邊環境衛生,不得亂丟垃圾,共同維護公共秩序、文明健身的廣場環境;2、加大宣傳力度。加大對廣場舞愛好者的法律法規宣傳,告知權利的同時,也要其知曉噪聲污染的危害,減少噪聲產生源頭,提高噪聲環境保護的認知程度,群防群治,共同增強法律意識,共同促進城市文明和諧;3、加強聯合執法力度。主動聯系公安局、環保局、城市管理等相關部門,加強聯合執法,共同治理。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規定進行執法,在7:0-9:00;19:30--21:00時間段,對體育館全民健身廣場進行巡查,一旦發現有噪音擾民現象,直接聯系相關部門對廣場舞組織者進行勸導或處罰。
二、關于你們提出的:廣場內環衛設施配套不足,地面及綠化帶清掃保潔,綠化管護不到位問題
我縣自開展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工作以來,我局領導高度重視體育場場館的衛生清掃保潔、綠化養護工作,我局體育場館中心嚴格按照創愛國衛生創建國家文明衛生縣城的標準和相關要求,認真扎實開展愛國衛生“七個專項行動”工作。具體措施為:1、安排體育場館保潔人員5人,每天8:00—11:00、14:30—17:30認真做好體育場館保潔工作;2、積極采購保潔設施用品,不斷完善體育場所內的環衛設施;3、增設體育場館公廁值守人員1人,每天定時向群眾開放,認真落實公廁“三有三無”工作;4、加強體育場館周圍綠化區域的澆水、修剪、施肥、管理維護等工作;5、采取有力措施,每天對場館衛生保潔進行檢查督查,努力做好場館保潔服務工作,確保廣場干凈整潔。為我縣“創國衛“工作努力添磚加瓦。
三、關于你們提出的:健身器材、舞臺、綠化樹池等設施損壞較為嚴重,維修維護不及時,影響了群眾廣場的形象問題
體育場館自2011年建成使用至今已有10年,10年來體育場館各項設施設備器材老化損壞嚴重,體育場館維修維護資金額較大,近年來體育場館運行保障經費緊張,暫無大額資金對場館老化破損設施進行維修維護。目前我局正在積極多方籌措,已向州教育體育局、縣委、縣人民政府遞交申請,積極爭取體育場提升改造維修維護經費,待資金下達后迅速更換體育場館損壞的健身器材、舞臺、綠化樹池等設施,為全縣創國衛工作以及全縣全民健身活動開展提供場館設施保障,營造文明、和諧、干凈、整潔的健身場所環境。引導群眾形成科學健身,養成健康生活的良好風尚。
再次感謝你對全縣教育體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武定縣教育體育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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