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天會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加強農村村間主干道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和安全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根據《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定縣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實施細則的通知》(武府辦明電〔2017〕179號)、《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定縣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細則的通知》(武政辦發〔2021〕13號)等文件精神,農村公路按照“統一領導、行業監管、分級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管養模式,實行“縣道縣管、鄉道鄉管、村道村管”。鄉鎮人民政府是鄉、村道管理和養護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鄉鎮領導班子成員領管、鄉鎮干部認管、村干部承管、村民共護”四級管養模式,鄉鎮人民政府應配備1-2名專兼職路政管理工作人員,負責本轄區內鄉、村道的管養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規定,公路是指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驗收認定的城間、城鄉間、鄉間能行駛汽車的公共道路,包括已經建成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認定的公路;還應包括按照國家公路工程技術標準進行設計,并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立項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正在建設中的公路。當前武定縣已硬化道路較多,但并不是所有硬化道路都屬于公路范疇,目前僅有農村公路才下達安防建設計劃,不屬于公路范疇的道路暫時無相關建設計劃支持。
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6〕46號)文件精神農村公路安全設施完善資金由縣級財政預算內資金給予保障,省財政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財力狀況以及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進展情況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進行補助。但自2018年實施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以來,因縣級財政財力有限均未配套相關保障資金,農村公路安防設施需求大,要素保障難以滿足要求的現狀十分突出。
武定縣交通運輸局
2023年7月24日
聯系人及電話:劉燁 0878-871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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