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統一出租車收費標準加強出租車管控的提案,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2024年7月,我縣上一輪出租汽車經營權已到期,為認真做好城市出租汽車管理工作,我局多次深入出租汽車企業進行調研,并到相連縣市進行考察學習,草擬了《武定縣2024年出租汽車運力投放實施方案》,按程序上報縣人民政府審定。
2024年6月25日,縣人民政府印發了《武定縣2024年出租汽車運力投放實施方案》,方案的主要內容中明確了具體運價:
中心城區運價。在中心城區內運營的,實行基本運價+超里程運價,分白天運價和夜間運價。白天客運(早上7:01時至夜間23:00)票價起步里程為2公里,基本運價(起步價)為6元;超出2公里的,每公里計價器跳一次表加收2元;其中超過500米不足1000米,加收2元,不足500米,加收1元。夜間客運(夜間23:01時至次日早上7:00時)票價起步里程2公里,基本運價(起步價)為8元;超出2公里的,每公里計價器跳一次表加收2元;其中,超過500米不足1000米,加收2元,不足500米,加收1元。超出縣城區運價。起、止點一端超出本方案所界定縣城區,以友好協商為原則,采取打表收費或者雙方議價。約定等候價格。乘客與出租車駕駛員約定等候,免費等候時間為5分鐘,超過5分鐘的,按照每5分鐘加收1元計算,以此類推。
對于出租車經常出現車上有乘客還亮空車牌,出現臨時拉客拼車,拒載等情況,我局已和州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武定大隊進行了對接,后續執法大隊將加強行業監管水平,加大執法力度,對上述情況堅決查處,一經查實將根據出租管理辦法,對其進行相應罰款,并加強教育整改。
武定縣交通運輸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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