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東德水電站武定縣下普利安置點外部道路建設項目因建設需要占用林地,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單位:武定縣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
二、擬使用林地項目名稱:烏東德水電站武定縣下普利安置點外部道路;
三、擬使用林地用途:公路改擴建、棄土場;
四、項目建設地點:武定縣己衣鎮更德村委會大村小組,羅能村委會田壩小組、萬納小組、五曲溝小組、下普利小組、中村小組和平山村委會大平山小組境內;
五、擬使用林地的范圍及面積:該項目擬使用林地的范圍為:以《烏東德水電站武定縣下普利安置點外部道路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上小班圖為準;面積為21.2260公頃,其中:征收林地20.2523公頃、臨時占用林地0.9737公頃;
六、擬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地類為喬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宜林地和其他林地,主要樹種為云南松和雜灌,共有活立木蓄積23.5立方米;
七、擬使用林地的權屬:擬使用林地權屬屬于武定縣己衣鎮更德村委會大村小組,羅能村委會田壩小組、萬納小組、五曲溝小組、下普利小組、中村小組和平山村委會大平山小組集體所有,由集體管理使用;
八、擬使用林地補償情況:本項目的林地林木補償及安置補助費用將由用地單位武定縣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與林權權利人分別簽訂補償協議并進行補償。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資源林政股反映,電話0878-6034826。
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