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自發陶瓷土礦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0噸高嶺土開采項目因建設需要占用林地,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單位:武定縣自發陶瓷土礦業有限公司;
二、擬使用林地項目名稱:武定縣自發陶瓷土礦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0噸高嶺土開采項目;
三、擬使用林地用途:采礦區、員工宿舍、辦公用房等附屬設施建設;
四、項目建設地點:武定縣獅山鎮羊舊村委會海外里村;
五、擬使用林地的范圍及面積:該項目擬使用林地的范圍為:以《武定縣自發陶瓷土礦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0噸高嶺土開采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上小班圖為準,面積為3.7133公頃;
六、擬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地類為喬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主要樹種為云南松、旱冬瓜、櫟類、板栗等,所征收林地內需采伐活立木蓄積310立方米;
七、擬使用林地的權屬:擬使用林地權屬屬于武定縣獅山鎮羊舊村委會海外里村民小組集體所有,由集體和個人管理使用;
八、擬使用林地補償情況:該項目所使用林地權屬屬于武定縣獅山鎮羊舊村委會海外里村民小組集體所有,武定縣自發陶瓷土礦業有限公司已按相關規定和協議支付了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資源林政股反映,電話0878-6034826。
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