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自然資源局于2019年9月10日至9月23日公開掛牌出讓的A-D20190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quán),因該宗地用途為加油站用地,沒有按照商務部2015年第2號《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第22條“采取國有土地使用權(quán)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確定經(jīng)營單位的新建加油站項目,招標方、拍賣委托人等單位應取得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關于招標、拍賣標的物的規(guī)劃確認文件,方可組織招標、拍賣活動;投標申請人和競買人應當經(jīng)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同意并取得預核準文件后,方可參加投標、競買。”之規(guī)定進行公告。經(jīng)研究做以下決定:
1. 終止此次掛牌出讓活動,撤銷上述地塊的掛牌出讓結(jié)果;
2. 重新公開出讓方式及時間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武定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