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康照加油站場建設項目因建設需要占用林地,根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現將相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單位:武定縣康照加油站;
二、擬使用林地項目名稱:武定縣康照加油站場建設項目;
三、擬使用林地用途:加油站建設;
四、項目建設地點:插甸鎮康照村委會康照村集體林地內;
五、擬使用林地的范圍及面積:該項目擬使用林地的范圍為:以《武定縣康照加油站場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調查核實報告》上小班圖為準;面積為0.0774公頃;
六、擬使用林地上林木情況:地類為喬木林地,主要樹種為云南松,無活立木蓄積;
七、擬使用林地的權屬:根據武定縣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8日核發的“武林證字(2007)第2902000848號”林權證確認,擬使用林地屬于武定縣插甸鎮康照村委會康照二組集體所有,由楊漢勛管理使用;
八、擬使用林地補償情況:該項目所使用林地屬于插甸鎮康照村委會康照下村集體所有,武定縣康照加油站已按相關規定和協議支付了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以上內容特向社會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6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林業局資源林政股反映,電話0878-6034826。
武定縣林業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