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云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進一步加強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傳承工作,根據《武定縣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我縣組織開展了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推薦申報和評審工作,經審核申報材料、專家評審、評審委員會審議、社會公示等程序,評定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44項、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84名,經十八屆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各項政策、措施,扎實做好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積極鼓勵和支持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全面開創我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新局面。
附件:1.武定縣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2.武定縣第五批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