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對局機關各股室實施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的監(jiān)督考核和管理,保證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三條 局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評價;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研究、指導、部署和組織具體考核事項。
第四條 考核對象主要是局機關涉及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的各牽頭股室(縣、鄉(xiāng)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根據(jù)牽頭股室掌握的情況在衛(wèi)生工作考核中酌情給分)。
第五條 考核的主要內容及考核分值:
(一)編制、報送本單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20分);
(二)維護、更新、發(fā)布本單位公開的政府信息情況;(20分)
(三)對本單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情況;(20分);
(四)辦理并答復依申請的政府信息情況(20分);
(五)參加信息公開工作業(yè)務培訓情況(20分)。
第六條 考核的形式和方法:
(一)日常檢查。針對考核內容開展經(jīng)常性監(jiān)督檢查工作,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jù)。
(二)季度檢查。每季度針對考核內容開展監(jiān)督檢查工作,及時統(tǒng)計分析政府信息公開的事項、內容、數(shù)量。
(三)年終考核。各股室對年度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自評打分,考核小組綜合日常檢查、季度檢查、單位自查的檢查考核情況,提出評定意見。
第七條 考核結果的評定和運用:
(一)局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各股室工作質量的好壞,做出最后評定,并對考核結果予以通報,對未達工作要求的股室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二)局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jù)政府信息公開考核結果,適時對考核優(yōu)秀的股室進行表彰;對不按時完成信息公開任務的股室,由局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約談股室負責人并在年終綜合績效考核時給予適當扣分。
第八條 本辦法由局政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