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公示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年度公示暫行辦法》規定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2018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開展2018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年報公示主體
凡2018年12月31日之前登記的下列市場主體:有限責任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聯社及其分支機構,及個體工商戶均應報送2018年度報告。
二、年報報送時間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年報報送方式
登錄云南省監督管理局(http://www.snaic.gov.cn)網上辦事大廳,通過市場主體年報模塊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按操作提示報送2018年度報告并公示,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以書面方式報送年度報告。
四、法律責任
1.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對其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未按照本公告期限報送年度報告,以及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將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個體工商戶標注經營異常狀態,并向社會公示。
五、注意事項
1.市場主體發現年報公示信息有誤的,應在6月30日前及時更正,更正前后的內容同時公示。個體工商戶以書面形式申報的,其年度報告內容不再修改。
2.年報系統將于6月30日24時關閉,因“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訪問量大,請企業聯絡員盡量在5月份以前進行年報,以免網絡擁堵延誤年報。
3.根據規定,企業即時信息應自產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填報并公示,企業聯絡員在報送年報信息時,應認真核對“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報”窗口中的股東及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行政處罰信息等內容。
4.凡2018年7月6日前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市場主體,望盡快申請移出、否則將承擔嚴重的不良后果。
六、咨詢電話
武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0878—871259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