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決策公開
(一)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的以外,在決策前在網站上向社會公布決策草案、決策依據,并留下聯系電話,為群眾提出意見建議暢通渠道;
(二)報批公文時,明確公文屬性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者不予公開,對擬不予公開的文件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
二、執行公開
(一)將本部門的預決算情況、對法律法規及政府的重要政策的解讀、行政執法情況等進行公示;
(二)對公開內容進行動態擴展和定期審查。
三、管理公開
將本部門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職責范圍、領導班子成員名單、監督方式(含郵箱、聯系電話、郵編、地址等)等管理信息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開。
四、服務公開
將本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在門戶網站上公示,明確審批類型、對象、受理方式、審批條件、應交材料、費用、辦理時間及地點、聯系電話、流程圖、申請表等,方便群眾隨時了解并下載申請材料。
五、結果公開
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外,及時將本機關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事項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開,方便群眾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