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明確解讀范圍
我局主要以州氣象局,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以我局出臺的規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過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新聞媒體等載體進行科學解讀,讓社會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交通的重要政策和改革措施。
第二條、規范解讀程序
堅持“誰起草、誰解讀”原則,重要政策由起草人負責解讀。在報送擬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出臺政府規章、重要政策的請示時,要一并報送解讀方案,解讀方案一般包括解讀提綱、解讀形式、解讀途徑、解讀時間等。解讀方案一經縣政府審定,我局要抓緊編寫解讀材料,按時發布。
第三條、創新解讀形式
將政策解讀作為政務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政務信息公開目錄。政策解讀形式包括負責同志撰稿解讀,鼓勵各股室、各單位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拓展社會公眾喜聞樂見的解讀形式。
第四條、建立解讀隊伍
各股室要根據工作需要,在做好自行解讀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培養政策解讀的專業人員,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讓人民群眾“聽得懂”、“信得過”。
第五條、健全解讀機制
局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牽頭政策解讀工作,協調、督促各股室及時報送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各股室、是政策解讀的主體,要根據要求,精心編制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拓展解讀內涵,提升解讀效率,回應社會關切。局屬各股室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參照建立重要交通政策解讀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