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武定縣人民政府網(以下簡稱“門戶網站”)的作用,建立規范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更新機制,保證發布信息的安全、準確、及時和有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政府網站發展指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武定縣人民政府網站(注冊域名:www.aji87.cn)是武定縣人民政府面向社會、公眾服務的窗口,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在互聯網上發布權威信息的總平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信息是指在門戶網站上對外發布的文字、圖片、數據、音頻、視頻、鏈接及其他形式的信息。門戶網站以公開政府信息為主,主要公開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包括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相關政策及政策解讀,職能部門的機構設置及職責分工、辦事程序、辦事條件及辦事依據;反映本地政治、經濟、文化、歷史、社會發展、自然風貌等一切可以公開的信息資源,均應通過門戶網站發布。
第四條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網站信息發布依據本辦法進行管理。
第五條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信息公開工作。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依據本辦法對門戶網站信息實施發布、維護、監督和管理。
第六條 門戶網站公開的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七條 門戶網站各站點發布、轉載新聞信息應當依據國家和省州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上網發布的信息應具有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準確性和安全性。門戶網站的信息來源必須確保來自合法的、正規的渠道。
第九條 門戶網站各類信息的采集、維護、更新、報送,實行本級本部門負責制。
第十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依據《全國政府網站普查指標體系》要求,負責本級本部門政府網站各欄目信息更新、維護。
第十一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工作要確定專人負責、專人管理,如人員有變動應及時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股。
第十二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按照縣政府門戶網站分配的管理權限,認真管理本單位政府網站所屬欄目,確保網站信息準確,更新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提升網上辦事效率。
第三章 信息審核
第十三條 涉密信息不得上網發布。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規定,對報送信息內容進行嚴格把關,確保報送的信息準確、安全。
第十四條 門戶網站發布信息應嚴格按信息發布審核制度辦理,未經審核把關的信息不得上網發布。審核程序:
(一)以縣政府名義發布的政府重要活動、重大政策、政策解讀、政府公告、政府文件、領導講話、政府會議、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政務督查、調查研究等,由縣政府辦公室審核把關,經縣政府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發布;
縣政府辦公室制發的文件,嚴格按照《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公文標識政府信息公開屬性工作的通知》(武政辦發〔2018〕43號)要求,對文件屬性為公開發布的,成文3日內,由縣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股負責在門戶網站上對外公開發布。
在發布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密切相關的重要政策文件時,政策文件起草部門要在文件公開發布同時,提供政策解讀材料,保證政策文件通過門戶網站發布時同步推出政策解讀信息。
(二)縣級各部門提供的信息,由本部門辦公室或相關股室審核把關,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批發布;
(三)各鄉鎮人民政府提供的信息,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審核把關,經分管領導審批發布;
(四)從其他媒體、組織轉載的信息,由網站管理人員審核把關,經門戶網站分管領導審批發布。
(五)互動類欄目信息由各涉及單位進行答復,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送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股進行統一發布。
(六)重大突發事件和敏感信息需要發布時,由縣政府辦公室領導審核后,報縣政府領導審批發布。
第十五條 門戶網站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國家大政方針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三)是否符合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
(四)是否會給其他單位、個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我縣的宣傳和發展;
(六)當前對外發布是否適宜;
(七)是否屬敏感性問題;
(八)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準確;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據情況把握的信息。
第四章 信息發布
第十六條 發布信息要按照規范流程進行,杜絕政治錯誤、內容差錯、技術故障。縣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股定期或不定期對政府網站進行監測、指導和通報,政府網站通報情況作為年終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十七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負責維護網站本單位涉及欄目,相關信息按審核程序審批通過后自行發布。
第十八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按照《全國政府網站普查指標體系》要求,逐一對照網站運維達標的各項指標,保證信息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
第十九條 門戶網站欄目、功能等的調整,由縣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股提出修改意見,經辦公室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如需利用門戶網站發布規定范圍和形式以外的信息,須提前3天(緊急信息除外)向縣政府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分管領導審定簽字后發布。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二十一條縣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股要定期做好門戶網站的信息備份,采取每周備份增量,每月整站備份的方式,確保門戶網站信息安全。
第二十二條 門戶網站應與政務新媒體要做好信息轉載銜接,利用政務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多方渠道發布信息,為領導決策、公眾辦事提供及時、有效的信息服務。
第二十三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應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信息發布的及時、有效、安全,并要按照規定工作程序,及時認真辦理網上投訴、舉報、咨詢、意見和建議。
第六章 網站安全
第二十四條 門戶網站信息管理維護人員應增強密碼保護意識,做好網站維護終端計算機的安全防護工作,及時更新殺毒軟件的病毒庫,妥善保管分配的管理密碼,要做到專人專用,不得在公共場所和互聯網上泄露管理密碼。若密碼忘記或需變更,應及時與縣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股聯系。
第二十五條 門戶網站及各子站管理人員應按照安全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加強網上信息的監控和檢測,防止不良信息在網上傳播。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對信息審核把關不嚴,造成失、泄密或不良信息傳播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