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推進愛國衛生“農貿市場環境衛生全提升行動”的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市場經營秩序,徹底解決縣城南街農貿市場“臟、亂、差”突出問題,大力整治市場垃圾亂扔、污水亂排、攤點亂擺、貨物亂放、周邊亂象“五亂”狀況,消除農貿市場安全隱患,提升農貿市場購物和消費環境,滿足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消費需求,使我縣南街農貿市場創建達到全國衛生縣城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云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品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武定縣人民政府決定對縣城南街農貿市場及市場周邊環境衛生進行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縣城南街農貿市場的綜合整治
(一)整治區域
武定縣城南街農貿市場及農貿市場周邊區域
(二)整治重點
1.南街農貿市場內通道占道擺攤設點、設置遮陽棚傘、堆放物品,商鋪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的;
2.南街農貿市場內及市場周邊的經營戶,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垃圾、亂堆貨物的;
3.南街農貿市場內及周邊商鋪未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制的;
4.南街農貿市場周邊商鋪占道經營、倚門出攤、亂拉亂掛、亂推亂放、亂貼亂畫、亂搭亂建的;
5.南街農貿市場內及市場周邊車輛亂停亂放的(每天7:00至17:30分含非機動車在內的一切車輛禁止出入農貿市場);
6.南街農貿市場及周邊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
7.南街農貿市場熟食店及周邊餐館達不到“三防”措施及相關規定的;
8.南街農貿市場及周邊商鋪、攤點不按規定劃行歸市的:
(三)相關要求
1.縣城城區內各單位、企業、個體工商戶、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本通告,服從指揮管理,積極支持配合此次綜合整治工作。
2.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自覺約束自己的經營行為,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服從統一管理,并有權對一切違法設施及占道經營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0878-8712665),縣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依規處理。
3.凡經多次教育、勸阻,仍拒絕、干擾、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將列入掃黑除惡對象重點進行深挖徹查。
4.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新聞宣傳和輿論監督作用,對干擾和阻礙整治拆除工作的,予以公開曝光。
5.公安機關對拒不執行本通告,煽動鬧事、辱罵、毆打或以暴力威脅、阻礙、抗拒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武定縣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