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為進一步用好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支持旅行社行業紓困發展,現將《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調整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文旅發電〔2022〕61號)轉發給你們,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調整政策的落實工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簡化工作流程,加快工作進度,加強與保證金存儲銀行的協調對接,確保旅行社在最短時間內提取到暫退的保證金。
二、各地要嚴格按照《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存取管理辦法》要求,規范辦理程序,按一戶一檔建立健全工作臺賬,指導和督促相關旅行社企業及時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完成保證金信息變更和備案工作。
三、對符合暫退條件,但因自身原因未提出暫退或暫緩繳納申請的旅行社,各地要在加強政策解讀的基礎上,由旅行社書面說明情況,納入工作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