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述人員加分照顧項目、分值、審核部門及材料
(一)軍人子女的加分照顧
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照顧 10 分。
此項加分照顧資格,現役軍人子女加分照顧項目由其父(母)所在單位負責審核(軍人子女須由團級以上部隊政治機關審核),退役軍人由縣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審核。
提供材料:現役軍人證、退役軍人證、因公犧牲和殘疾軍人、榮獲等功證明。
(二)人民警察子女的加分照顧
英模、因公犧牲、一至四級殘疾的人民警察子女,照顧 10 分。
此項加分照顧資格由縣市公安局或司法局審核;
提供材料:英模、因公犧牲、一至四級殘疾的證明
(三)英模、因公犧牲、一至四級殘疾消防救援人員子女;一類、二類、三類艱苦邊遠地區消防救援人員子女,照顧 10 分。
此項加分照顧資格由縣市應急管理局審核。
提供材料:英模、因公犧牲、一至四級殘疾的證明
(四)對少數民族的加分照顧
戶口隨父(或母)親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確定的高寒貧困山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 10 分;高寒貧困山區以外農村戶口的彝族,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頗族,瑤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獨龍族,藏族,蒙古族,基諾族,水族,布依族考生照顧 5 分。
此項加分照顧資格由縣市民宗局負責審核。
提供材料:戶口冊
(五)對歸僑(僑眷)子女、臺灣籍考生的加分照顧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照顧 10 分。
此項加分照顧資格由縣市委統戰部負責審核。
提供材料: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籍考生證明材料
二、辦理流程
在就讀學校領取《楚雄州(高中)中專招生提檔照顧考生登記表》填寫考生及父母親相關信息后,按上述審核機構進行送審。審核結束報就讀學校。